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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施工单位:
由我单位组织实施金秀县停车场场地平整项目,现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参加该项目施工报价。
一、项目内容:金秀县停车场场地平整项目。
二、业主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服务内容:本项目拟对*.金秀饭店背后(荔金路和蒙金路交叉口)空地约**亩,可停放大车约***辆,需平整土地;*.林场小区前空地约*亩,可停放大车约**辆,平整土地、割草、开通出入口等。
四、报价依据:
*.金秀县城河道清理整治项目总控制价为*****元;
*.超过该限价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
*.接受询价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五、接受询价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
*.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六、报价文件按以下资料提交:
*.报价表;
*.报价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报价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金秀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评审组根据通过资格审查施工单位的响应文件、技术人员和设备投入数量、近期业绩及技术服务方案等方面择优推荐施工单位,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其中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或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效报价件处理),并最终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以上采购服务的报价均含材料费及税费等。请各投标人于****年*月**日前以书面形式密封盖公章报送至金秀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室(地址:金秀县城北西路一巷),联系人:卢文浩,联系电话:***********。
此函
金秀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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