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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靖江市人民医院麻醉设备一批采购 JSZC-321282-ZZJT-G2024-002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的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5-15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1282-ZZJT-G2024-0026
项目名称:靖江市人民医院麻醉设备一批采购
预算金额:8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84万元
采购需求:
麻醉机(数量2台);麻醉监护仪(数量2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基本资格条件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未组成联合体投标;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供应商承诺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4项规定情形之一;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6项的规定。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和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中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所投产品;
2.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涵盖所投产品);
3.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所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注册证如过期的,须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证办理受理书或注册证延期公告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时间:
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的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靖江市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靖江市中洲东路28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23-84995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女士
电话:0523-84887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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