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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眉县横渠镇五村联建猕猴桃产业链综合服务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宝鸡 眉县
招标公告
519.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9 18: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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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眉县横渠镇五村联建猕猴桃产业链综合服务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眉县横渠镇五村联建猕猴桃产业链综合服务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ZB--2024-2351

项目名称:2024年眉县横渠镇五村联建猕猴桃产业链综合服务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1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猕猴桃产业链综合服务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737295.2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737295.29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钢结构工程 猕猴桃产业链综合服务建设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737295.29 2737295.29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2(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2452704.7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52704.7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钢结构工程 设备采购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452704.71 2452704.71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猕猴桃产业链综合服务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中、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落实措施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2)9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中、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落实措施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2)9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猕猴桃产业链综合服务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提供2022或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常规和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半年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完税证明:提供2023年3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社保缴纳情况:提供2023年3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拟派项目经理须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8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9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附银行汇(存)款回执单(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担保函;
3-10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11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承包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再次分包(须提供声明函)。
3-1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声明函)。

合同包2(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提供2022或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常规和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半年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完税证明:提供2023年3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社保缴纳情况:提供2023年3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附银行汇(存)款回执单(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担保函;
3-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承包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再次分包(须提供声明函)。
3-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9日2024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09:00:0012:00:00,下午13:30:0017:3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线上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以不见面开标形式组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

开标地点:线上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以不见面开标形式组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意事项:

1、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须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回执单。在发售时间段内,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格式);

2、投标人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3、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人请及时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CA锁办理地址及流程: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号窗口(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6、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投标人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8、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鸡市》发布。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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