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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平定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 阳泉 平定县
招标公告
4993.87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1-03-05 16: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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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平定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平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平定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平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平定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PZC2021_GZ001

三、招标内容:

1、本项目共两包,第一包:平定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东片区)

第二包:平定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西片区)

2.采购内容:

平定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包括环卫处服务的县城建成区保洁区域;交通局管辖的广阳路、运煤专线、园区路、县乡二级道路、旅游线;冠山镇管理的3条环山公路;园林处管护的绿化带、游园、广场;市政、水利负责的河道范畴及公路段管理的国省干道两侧和全县域所有村庄的环卫作业服务。

第一包(东片区):柏井、东回、娘子关、巨城、岔口和东城办事处管辖区域,并延伸冠山镇东北部村庄;

第二包(西片区):张庄、冶西、锁簧、石门口和西城办事处管辖区域,并延伸冠山镇西南部村庄。

东片区、西片区具体划分详见工程量清单。

3.服务范围:

①县域内划定道路、附属绿化带、游园及广场的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冲洗、设施维护;

②垃圾收集、中转及运输、垃圾中转站运行管理;

③公厕设施管理、维护及保洁;

④化粪池清掏(创卫区公厕、化粪池);

⑤河道及国省干道两侧垃圾捡拾;

⑥行道树管护;

⑦交通隔离护栏擦洗,果皮箱、垃圾桶、候车厅、阅报栏、爱心屋等清洗与管护及2米以下街道立面小广告、喷涂广告清理;

⑧创卫、迎检等重大活动保障任务及突发事故、灾害天气应急处理;

⑨清雪、除淤作业,环山公路及运煤专线两侧片林树木双向3排刷白;

⑩配合政府做好垃圾分类、智慧平台建设、死角和陈年积存垃圾清理等其他工作。

4.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3+3+2”模式,即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服务期限届满三年之日止为第一个3年;实行考核淘汰制,经考核,第一个3年每年考核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1年考核为优秀,方可延续至第二个3年;同样考核达到上述标准可延续至最后2年。

5、付款方式:

采用先服务后付费的方式,实行日考核、月汇总、季结算,即合同履行后第一个月不付费,在第二个月底前按基数(月服务费金额=年服务费金额÷12)80%付上月服务费,每天由考核人员现场巡回考核,设立考核台账,每月由县环卫处考核组分析认定,行政负责人签字上报县政府,每季度由县政府负责人签字后,严格按财政流程拨付费用(按考核认定相应的费用,付清当季度的余款),中标人须提供税务专用发票。

6、服务地点:平定县域内。

四、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4993.87万元/年(其中:东片区2483.42万元/年,西片区2510.45万元/年)。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等资质证书的企业;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有效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或五证合一(副本)(原件);

3、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原件);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件(原件);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一次社保缴纳凭证(社保部门出具)、截止日前最近任意一次纳税凭证(原件);

6、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19年或2020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7、投标方出具企业、法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其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为0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行贿记录查询(单位及法人行贿记录);投标单位信用结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并提供截图加盖公章;

8、其他相关证件。

注:(1)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所提供相关信息资料有误而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负;

(2)以上报名资料均须携带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原件预审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否则可能被拒绝。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21年3月8日起至2021年3月12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平定县行政审批管理局5楼507室)

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4、方式:现场受理。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时间:2021年3月30日8:00时至9:30时

2、开标时间:2021年3月30日9:30时

3、开标地点:平定县行政审批管理局5楼507室

九、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平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平定县综合办公大楼6楼

联系人:王军红

联系电话:0353-6161177

代理机构: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平定县行政审批管理局5楼507室

联系人:吕俊义

联系电话:0353-5616639

十、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注: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03月05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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