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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石港太平桥南支流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重庆
中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1-14 09: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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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白石港太平桥南支流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 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白石港太平桥南支流黑臭水体整治工程
建设地点 太平桥南支流位于株洲市荷塘区东北侧
建设单位 株洲市荷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登录后查看
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各部委有关文件精神,株洲市目前正按照住建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积极开展六大黑臭水体整治。白石港太平桥南支流承担了周边街区主要降雨排水功能及景观功能。然而由于缺乏与外界水系的连通、以及内源污染的常年累积,目前已造成水体水质恶化。太平桥南支流被列为株洲市黑臭水体,且在****年需完成水体整治工作。本次治理范围为**.*****,即太平桥支流雨水汇流范围(污水纳污范围同雨水汇流范围)。其中重点整治范围:建成区段太平桥南支流,东至金达路,西至荷塘区区界,总长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地表水 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食宿,在施工场地内不产生生活污水。因此,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生产废水、污泥场废水等。其中施工生产废水的车辆冲洗水拟在各施工场地临时修建隔油池和多级沉淀池,对泥浆水和少量含油废水进行处理,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周围区域绿化及道路降尘用水,不外排;基坑涌水和渗水:因为项目整治内容为太平桥南支流,在其施工过程中,类比同类工程,基坑用水和渗水量约为****/*,该部分废水持续时间较短,不会长期产生,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或周边绿化用水。本工程产生的脱水产生的尾水经脱水场内的排水沟汇入到脱水场地内的集水池内,采用租赁一套移动式水处理设备成品,对脱水尾水进行处理。 (*)大气 施工阶段,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汽车及施工机械尾气及底泥恶臭。在淤泥清除后运输过程产生一定的臭气,由于污泥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形式,臭气污染不大,运输过程合理规划路线,避免从拥堵和居民分布集中区域的道路运输。 (*)声环境 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施工设备及转载车辆,这些机械运行时在距离声源**处的噪声可高达**~****(*),该类突发性非稳态噪声源将对居民和施工人员产生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噪声往往具有噪声强、突发性等特点,如不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可能产生较大的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河道或渠道内清表垃圾、淤泥以及截污工程产生的弃方和建筑垃圾。 ①清表垃圾由施工单位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②本项目产生的淤泥为河流底泥,经检测底泥重金属均未超标,且河流主要纳污为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无工业废水排入太平南支流,因此脱水后的淤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脱水固化用于水竹湖片区道路绿化。③根据《工可》设计,项目表层土回用覆盖施工开挖场地,管线开挖可以做到挖填平衡,不产生多余的弃土。④建筑垃圾产生的各类垃圾废弃物应堆置在规定的地点,并运往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点进行安全处置。施工中不得随意抛弃建筑材料、残土、旧料和其他杂物。⑤施工结束后,废弃的围堰用土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外运至制砖厂综合利用。 营运期:本项目为环境整治工程,营运期无污染物产生。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如有,需附相关承诺文件电子版;如无,可不填。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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