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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BH202404003-X01]XDG-2010-32号地块建设项目一期续建工程施工
江苏 无锡
招标公告
26900.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15 19: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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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XDG-2010-32号地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名称)一期续建工程施工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DG-2010-32号地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调整 XDG-2010-32号地块建设项目有关内容的批复》 锡行审投许[2024]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马山城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马山城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众勤嘉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续建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陆马公路与常乐路交叉口西北侧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一期续建总建筑面积约15496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7133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约94455平方米,幼儿园面积约7464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5214平方米(配电用房、门卫);地下建筑面积约47828平方米。层高最高11层,建筑物最高高度为32.80米。50#楼、52#-61#楼共11栋11层住宅建筑,均已封顶,主体结构已完工,砌体、楼地面、墙顶面粉刷防水等局部未施工,外墙保温、石材幕墙等局部未施工。B1#、B2#、B3#、B5#、B6#变电房均已封顶、主体结构已完工,砌体、楼地面、墙顶面粉刷等局部未施工,外墙保温、石材幕墙等局部未施工。51#幼儿园除东侧局部未封顶,其余部分均已封顶,砌体等局部完工,外墙保温、石材幕墙未施工。幼儿园门卫未施工。48#、49#商铺均已封顶,主体结构已完工,砌体、楼地面、墙顶面粉刷等局部未施工,外墙保温、石材幕墙局部未施工。门卫1、门卫2、门卫3主体结构已完工,砌体、楼地面、墙顶面粉刷等局部未施工,外墙保温、石材幕墙未施工。地库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砌体、墙顶面粉刷等局部未施工,地库顶板防水、土方局部未施工。本次工程已对已完工程进行质量排查,并根据本项目整改方案进行整改修缮,然后在已完成已修缮工程基础上进行续建。
2.1.3 合同估算价:269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3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15日,竣工日期:2025年06月19日
2.2 招标范围: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市政景观工程等。包含土方工程、单体建筑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室内毛坯粗装修、消防工程、电梯(含机房空调)、防水工程、入户门(含机械锁)、防火门、门窗、栏杆、外立面幕墙、保温与涂料、公共区域精装修、人防工程(人防门、防护防化、标识)、景观工程、雨污水工程、道路工程、雨水回收工程、泛光照明工程等以及原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拆除,垃圾清理,修缮工程等。完成承包方合同范围内相应工作,并配合甲方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三份材料所涉工程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人员变更证明资料。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至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首日计算。单项合同的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所记载为准。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V7.0诚信库信息为准。

自2022/04/15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04/15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01/15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三合一综合评估法(两阶段)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7:00 至2024年04月22日 23:59 ;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29日 9:30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代理机构: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马山梅梁路22号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中南西路88号蠡湖商旅大厦7楼736单元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徐工
联系人:
张丹丹、吴一淼
电话:
0510-85995757
电话:
1505213577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278802485@qq.com
2024年04月15日

资格预审文件正文.pdf 评标办法.pdf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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