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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通市崇川区观顺路(通富路-胜利路)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江苏 南通 崇川区
招标公告
0.0004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29 1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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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B3206010318000547 项目名称 南通市崇川区观顺路(通富路-胜利路)工程
标段编号 B3206010318000547001001 标段名称 南通市崇川区观顺路(通富路-胜利路)工程施工
工程类型 施工

南通市崇川区观顺路(通富路-胜利路)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南通市崇川区观顺路(通富路-胜利路)工程已由 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 崇行审批【202259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 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南通市崇川区观顺路(通富路-胜利路)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观顺路(通富路至胜利路段)西起通富路、东至胜利路。

2.1.2工程规模及概况:项目总投资1215万元 ,本项目为R21046地块(绿城桂语朝阳)配套市政道路。

2.1.3合同估算价:人民币712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奖项要求:无。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观顺路(通富路至胜利路段)西起通富路、东至胜利路,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管线、土方等内容,全长约450米,规划宽度18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的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特别提示: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 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 26 )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20224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20234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20241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420194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合格状态。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注:本工程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

若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过程中出现串标、围标、哄抬报价、业绩造假等现象,无论是否为中标候选人,均将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及公安机关。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在江苏省招投标网上公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05179 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05 17 9 30 分。

5.2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R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请各投标单位于投标截止日期前登陆“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登录——项目响应方登录”,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等相关招标资料,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

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南通市崇川区

南通市江海大道488号金贸国际252501

石女士

董安国

联系电话

18361405809

联系电话

18912299056

/

812298892@qq.com

2024 04 29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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