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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德林街道城关区八一北路(西)11号1栋-1-1楼1号(变卖)的公告
西藏 拉萨 城关区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04-27 20: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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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051210时至2023071110止(延时除外)在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1. 变卖财产:

公德林街道城关区八一北路(西)111-1-11号(标的物内有部分房屋有租赁情况详见附件租赁合同,具体以实际为准请买受人自行了解)。

变卖价:2409.473682万元,预交款:2409.473682万元,保证金:450万元,增价幅度:12万元。

1、宗地:交规则;地形地势:平坦;土地开发程度:基础设施达到六通一平;该标的所在项目为庆悦商厦,所在项目用地四至:东至八一北路,南至交安驾校,西至简约公寓,北至丽都国际俱乐部。

2、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公德林街道城关区八一北路(西)111-1-8层,总建筑面积为12329.32㎡,其中:-1-1层为3549.15㎡、第2-8层均为1254.31㎡,权利人为西藏圣腾商贸有限公司,用途为商业,建筑总层数为9层(地下1层、地上8层),钢混结构,楼栋外墙部分为玻璃幕墙、部分为墙砖。楼栋配有直梯三部(其中一部为庆悦酒店专用梯),消防梯两部,消防系统、监控系统、水、电、讯等齐全。设有地下和地上停车位,停车方便。

36-8层经营庆悦酒店,共有56间客房(其中:悦景奢华套房3间、悦心家庭套房3间、悦景豪华套房4间、悦心豪华大床房10间、悦景大床房18间、悦心双床房16间、悦心大床房2间);内部装修为普通装修,层高2.6米,入户为玻璃地弹门、内部为木夹板门,塑钢窗,天花矿棉板吊顶,内墙部分乳胶漆刷白、部分为壁布,地面部分铺设地砖、部分铺设地毯,设有卫生间。

二、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本院已委托中兴华咨(北京)房地产评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上述标的物进行评估,上述标的物的评估最终价格为3538.92万元。该公司出具的:(京)中兴华咨[2022](房SF)字第01001号评估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2.变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依法依规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买受人收到裁定书之日起20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次变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变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变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变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变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4.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当地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标的物属于其他地区的住宅按照当地购房政策自行核实购买资格。

三、变卖流程:

1本次变卖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报名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五、禁止参加拍卖的机构和人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

4、第12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六、特别提示

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自行了解标的物情况。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责任自负。

请竞买人自行通过多种渠道了解该标的的情况,竞买人一经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对该拟竞拍的标的物已了解,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责任。

竞买人需在开拍前自行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认是否符合竞买条件。参与竞拍的买受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该拍卖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或者指定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且本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在竞买期间,如收到任何以通知缴纳其他与本拍卖标的物的定金和尾款无关的款项,或者以法院委托或指定某金融机构为内容的口头和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标的物瑕疵情况:一切以实际现状为准。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变卖时间,并将此变卖公告张贴于变卖财产显眼处。

十、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购买。

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意向竞买人均可报名交费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30509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若为合伙购买,应在20230509日前向本院提交合伙购买手续。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城新区支行,账号:6228403877009699567。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三、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有权裁定重新变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已经缴纳的保证金450万元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变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咨询电话:0891-628821518989095107

监督电话:(本座机只接受监督投诉,不接受标的物咨询)

联系地址: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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