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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澧水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护工程一期(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项目环境检测服务比选公告拟确定环境对比检测单位,比选人为登录后查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环境检测单位参加比选,中选者将为该项目环境检测服务工作。
*、项目概况及范围
*.*比选人:登录后查看。
*.*项目名称:永定区澧水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护工程一期(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项目。
*.*建设地点:永定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对建设区域水生态保护进行修复工程,其中(*)在杨家溪、社溪、无事溪、茅溪流域河岸裸露,水土易流失以及河道岸线冲刷严重的河段进行生态护岸建设,共计建设生态护岸**. ***累计生态护岸面积*****.*㎡;(*)在澧水干流及其支流人类活动影响较为集中区域或水体污染风险较高、水质较差的区域选取河道裸露的河滨滩地开展河滨带生态修复,共计修复面积******㎡;(*)在澧水干流及其支流存在污染风险的地带进行河滨生态湿地修复,在支流入澧水口处进行入河口生态湿地建设,共计生态湿地修复面积******㎡,最高投标限价:一标******元、二标******元、三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范围: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具体环境检测任务和内容在环境检测合同中明确。
*、环境检测单位比选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具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检测综合资质或环境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比选文件的递交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环境检测比选的检测单位,请于****年*月**日-**日每天上午*:**时至**:**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携带:①法定代表人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委托代理人报名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在登录后查看递交比选资料,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比选资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比选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登录后查看(张家界市永定区政务中心七楼),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公开开标。
*.*投标人须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评选办法
本次招标为费率招标,采用低价中标法。
*、联系方式
比选人:登录后查看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永定大道***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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