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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雨花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项目购买服务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湖南 长沙 雨花区
拟在建项目
8583.9362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26 13:46:18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服务类合同预览

  •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CS-20240423008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雨花区华衡公益发展中心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雨花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项目购买服务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20240423008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雨花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项目购买服务 其他社会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495000
     合计金额小写: 495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玖万伍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本项目服务期三年,三年总费用1485000元合同一年一签。

    2024项目费用为:人民币495000元,大写金额为:肆拾玖万伍仟元整。包含但不限于“雨花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项目购买服务项目”下所有费用,以及在服务过程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工资、绩效奖、年终奖、津贴、补助、财务、食宿、交通工具、服装及装备等所有费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5-01 —— 2025-04-30

    3.2 履行地点:雨花区范围内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照雨花区民政局具体要求完成雨花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项目购买服务2024年度工作任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8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85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甲方通过组织中期评估,评估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在评估结果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85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甲方通过组织末期评估,得出评估结果分值,甲方按考核得分情况予以支付项目合同金额的相应余款(考核得分90分以上,支付项目总金额30%的全部余款;得分80-89分,支付项目总金额20%的余款;得分70-79分,支付项目总金额10%的余款;得分70分以下,不再支付剩余款项),在评估结果确定后,按档次办理支付剩下的运营费用给乙方的报账手线(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联汇支行(长沙市雨花区华衡公益发展中心:80031880240501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社会组织培训服务:通过建立档案、有针对性地提供培训课程,指导社区对社区组织的培育发展,提升社会组织的内部管理及专业服务能力,促进社会组织成长和发展。

    2、打造品牌服务:负责雨花区社工总站业务,加强对雨花区社会组织培育基地的定位及服务功能宣传,重点围绕社会组织培育服务,根据不同服务领域提供有针对性的人才培育计划,探索总结模式经验,打造孵化、培育社会组织的品牌服务。

    3、强化党建引领:成立党组织,并负责雨花区社会组织联合党支部,指导社会组织党支部开展党建活动,落实基层党建“五化”建设;

    4、社会组织监督服务:辅助雨花区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并出具年度检查报告,做出针对性经验总结,形成指导手册,宣传推广,着力打造一批我区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社会组织;

    5、社会组织评级服务:负责雨花区社会组织星级评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宣传、申报指导、制定评审标准、组织评审、出具初步评审结果等;

    6、活动日服务:负责组织全区“社工日”及“志愿者日”活动各1次,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策划、前中后期宣传、活动日程等,扩大媒体宣传和影响,打造有特色的大型公益活动,积极推动雨花区公益事业的发展;

    7、社工站考核服务:负责街道(镇)社工站初步考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宣导、制定考核依据、组织现场考核、出具初步考核结果等;

    8、项目宣传与总结:定期策划社会组织新闻宣传主题,对涉及社会组织重大政策、民生大事进行集中宣传,对优秀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及典型个人进行宣传,展示不同领域、不同类型、不同时期的社会组织及项目实施成果,在区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及行业媒体上发表,加强项目宣传推广。

    9、经验提炼及推广:充分发挥基地平台作用,链接整合各界资源,调动全区社会组织积极性,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10、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根据雨花区民政局和雨花区财政局相关制度和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整改直至合格,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提供雨花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的办公场地及运营的原始数据资料,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和配合。

    2、甲方有权对该项目进行指导、监督和审计。具体包括财务监督、项目指导、项目监督及项目评估等工作。

    3、交付成果验收之时,甲方有权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项目的落实情况,如评估结果表明乙方成果未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可拒绝验收待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项目后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再拨付相应的款项。

    4、甲方对该项目实施中产生的成果拥有知识产权,所有文字材料、图文数据均应提交甲方保管。

    5、乙方应按时、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任务。

    6、乙方必须对所涉及信息保密,不得为履行本合同以外做任何利用,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人。

    7、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好项目经费及各项费用,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项目资金的用途,并接受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

    8、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任务未完成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9、双方如对项目执行时间、内容有变化,需以书面形式征求对方意见,意见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592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东塘街道政院社区194栋
    法定代表人: 易方顿 法定代表人: 陈诗甜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0731-85880114 电话: 0731-85839362
    传真: 0731-85880114 传真: 0731-85839362



  •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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