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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天涯区景观大道路段面层沥青及道路标线工程 | ||
首次公告日期 |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更正内容 | 详见公告正文 | ||
更正日期 | ****-**-**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三亚市天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三亚市天涯区凤凰路***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一(海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临春河路银农公寓楼***房 | ||
项目联系人 | 王工 | 电话 | *********** |
天涯区景观大道路段面层沥青及道路标线工程更正公告
致:各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涯区景观大道路段面层沥青及道路标线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时**分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因已对外发布的附件-工程量清单内容有误,现修改后重新发布,请各投标人以最新发布的附件中工程量清单为准,并编制响应文件。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因此本采购项目原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亚开标室*(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街***号),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亚开标室*(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街***号)。现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顺延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变更为: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亚开标室*(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街***号),开启时间顺延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变更为: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亚开标室*(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街***号)。
*、除以上内容变更,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附件,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附件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亚市天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三亚市天涯区凤凰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一(海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临春河路银农公寓楼***房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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