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标公告 >本溪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桓仁满族自治县和禹发电厂家属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本溪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桓仁满族自治县和禹发电厂家属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辽宁 本溪 桓仁满族自治县
中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10 16:48:44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中标通知书
本溪市****年老旧小区改造桓仁满族自治县和禹发电厂家属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 工程名称 本溪市****年老旧小区改造桓仁满族自治县和禹发电厂家属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本溪市****年老旧小区改造桓仁满族自治县和禹发电厂家属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
建设单位 桓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填报单位 登录后查看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 公示结束时间 ****年**月**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 建设地点 桓仁满族自治县和禹发电厂家属区现址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 邵安屹 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并且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 辽************、辽**************** **.******% ***日历天 符合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和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并且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并且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并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 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 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
项目负责人 邵安屹 陈迎琦 郭彦丽
施工项目负责人 邵安屹 陈迎琦 郭彦丽
设计项目负责人 单信超 于弯 仝翠
施工负责人资质 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并且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并且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并且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资质 给排水高级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给排水工程高级工程师
注册资格 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并且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并且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并且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辽************、辽**************** 辽****************、辽************ 辽************
投标报价 **.******% **.******% **.******%
工程工期 ***日历天 ***日历天 ***日历天
质量要求 符合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和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符合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和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符合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和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企业资质 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并且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并且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并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并且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并且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并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并且市政行业工程设计城镇燃气工程乙级并且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并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评审得分 **.* **.** **.**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登录后查看 登录后查看 登录后查看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第一名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登录后查看,联合体成员单位为:登录后查看。设计费报价为:******.**元,规费费率投标的百分率为:*.**%,投标总价费率投标的百分率为:**.**%,第二名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登录后查看,联合体成员单位为:登录后查看。设计费报价为:******.**元,规费费率投标的百分率为:*.**%,投标总价费率投标的百分率为:**.**%,第三名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登录后查看,联合体成员单位为:登录后查看。设计费报价为:******.**元,规费费率投标的百分率为:*.**%,投标总价费率投标的百分率为:**.**% 。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 *.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张韬 签于 2024/04/10 15:02:25
张韬 签于 2024/04/10 15:31:25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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