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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新建教学楼和新建教师教育综合实训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辽宁 大连
变更答疑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19 18: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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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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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辽宁师范大学新建教学楼和新建教师教育综合实训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2-15 至 2023-02-22
撰写单位: 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王麒翔
(辽宁师范大学新建教学楼和新建教师教育综合实训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000-6546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师范大学新建教学楼和新建教师教育综合实训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3年4月7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2.取消评分细则中“项目实施方案”评分因素,该评分因素对应分值调整到“投标报价”中。
其他内容不变,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22日 09时1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21750bd6d482-5dfd),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电脑设备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起自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由于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解密,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师范大学
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黄河路850号
联系方式: 0411-82155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3-6层
联系方式: 0411-84350112、84651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靖、王麒翔
电话: 0411-84350112、8465171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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