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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白临项目防水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白山至临江高速公路BLTJ04工区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 (防水材料) 招标编号:三公局2024.17-1-防水材料(白临) 1.招标条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白山至临江高速公路BLTJ04工区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防水材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白山至临江高速公路BLTJ04工区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白山至临江高速公路BLTJ04工区,主线工程起讫桩号为K116+644~K125+375.227,全长8.731km,全段共设大桥4092m/11座、涵洞6道、分离式隧道722m/1座、路基4.732km,临江连接线LK125+378.407~LK126+392.092,全长1.014km。项目合同工期2023年8月31日~2027年8月30日,共计14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下发开工令为准),合同金额10.0405亿元,项目主要材料包括:钢材36396.7吨、水泥138000吨、碎石266667方、砂196667方。 2.2招标内容 防水材料。(详细规格型号及交货地等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3特别说明:因项目部分工程量正在核算中,招标物资数量为暂定,最终以到场验收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细则》中公司供应商的准入标准; 3.2生产厂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企业注册时的实缴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3.3生产厂家生产能力要求:具有年产3000万平方及以上的生产能力拥有自检试验室,对产品要求的每个指标都有检测的设备、检测记录结果,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能力; 3.4体系认证要求: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及,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具备由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近二年的质量检测报告; 3.5合作业绩要求:企业应属于中交集团二级子公司及以上层级供应商网络内,近3年内至少有5个公司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企业近3年平均年综合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技术服务要求: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提供产品使用技术指导,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3.7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8仅允许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或集团内部贸易企业参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01月18日16:00时至2024年01月28日16:00时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ec.ccccltd.cn/PMS/)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为2024年01月18日16:00时至2024年01月28日16:00时。 4.3招标文件购买:整标500元标书款。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售标时间截止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4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白临项目防水材料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指定邮箱(3056200434@qq.com)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标书款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账户)(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帐 号:11006022401800257425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注意事项。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07日16:00时。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整包10000.00元。 5.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4年02月07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5在汇款单据上注明“白临项目防水材料投标保证金”。 (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281263188@qq.com)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帐 号:110060224018010046950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行。 招标物资与包件划分
结算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定金,定金在乙方交货后抵作货款。 2.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16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3.物资结算后6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60 %;剩余37 %在30 个工作日内,以√ 方式付清。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网银转账支付;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等;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待项目完工且缺陷责任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或者缺陷修复的可返还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的退还并不免除乙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5.乙方负责开具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 6.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7.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白山至临江高速公路BLTJ04工区项目经理部 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丙88号801 售标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10-81403476 标书款凭证邮箱:3056200434@qq.com(张先生,标书汇款凭证邮箱) 售标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10-81403477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张长平 联系电话:010-56087247(投标保证金联系人) 电子邮箱:281263188@qq.com(投标保证金凭证发送邮箱) 项目联系人:司广民 联系电话:18109825515 项目信息: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白山至临江高速公路BLTJ04工区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吉林省白山市临江市 备注:只能用投标单位公户转款,不能用个人账户打款及借用其他账户打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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