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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侯家塘街道办事处:侯家塘街道食堂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 长沙 雨花区
采购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8 18: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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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一、功能及要求:

机关食堂位于长沙市雨花区胜利路2号侯家塘街道办事处七楼机关食堂总使用面积约300平米,机关食堂为全体工作人员提供早、中工作用餐(特殊情况则提供早、中、晚餐)、工作接待餐、加班餐等。每日就餐人数100人本项目采用半托承包方式进行,采购人提供场地、餐具、厨房用具、厨房设施等。

食堂标准:

1、早餐550元/天。中餐每天共12桌,中、晚工作餐为八人一桌200元/桌标准;

2、用餐标准:早餐:粉面、现熬粥、鸡蛋、包子馒头油条点心等,要求膳食搭配、营养健康、种类丰富。中餐:每桌8个菜(4荤3素一汤)。

3、就餐时间:早餐:8:00-8:50,中餐:12:00-12:30。

4、加班误餐:按40元/人。

5、原则上不安排客餐,如有需要,按照客餐审批流程办理。工作日中午客餐采购人提前2小时告知成交供应商晚上加班餐提前4小时通知成交供应商,节假日加班餐应提前一天告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应保证随叫随到。

二、相关标准:

按相关最新国家、地区、行业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管理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遵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2、执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制度和我街道的相关规定,提供安全、优质的餐饮服务。

(二)、食品要求

1、所有原材料(主副食、主料、辅料)确保无污染,保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同时保证品质。

2、在服务期间不得提供来历不明的食物或过期、霉变食物。

3、所有食物应分区分拣、清洗干净,并按规定的要求切配、放置、储存。

(三)、人员管理

1、成交供应商聘请的员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要求,承担员工工资、福利、社保等费用。成交供应商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及时交验个人身份证、健康证等,并按规定要求建立员工人事档案。

2、成交供应商不得聘用无健康证明、童工人员

3、成交供应商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加强礼仪礼节、法制、消防、安全生产基础知识教育。

4、如果发生工伤及其它安全事故,所有费用及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如发生劳务纠纷,所有费用及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四)清洁卫生

1、各种工具、餐具、容器应及时清洗,并严格进行消毒,同时注意食堂环境卫生,经常清洗,保持干净。

2、做好厨余垃圾的收集处理,油烟、污水按上级环保部门要求达标无害排放。

3、做好除“四害”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五)、安全生产

1成交供应商应加强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电源、货源,对易燃物品应妥善使用和保管、确保安全无事故。

2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有关单位的防火、防食物中毒等检查监督,执行整改意见。

(六)、日常管理及服务

1、成交供应商在管理食堂期间在社会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经济纠纷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街道食堂为员工内部食堂,不对外经营,成交供应商配合街道对就餐人员进行管理,避免无关人员进入食堂就餐。

3、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不得经营餐饮服务之外的其它项目。无特殊原因,双方均不得终止合同,若因战争、地震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终止,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4、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建立健全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七)、管理目标

1、全年无一例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全年无一例火灾事故发生。

3、全年无一例因使用不合格原料导致集体投诉事件发生。

4、采购人定期对食堂进行满意度检查。采购人定期对食堂工作进行综合问卷调查,满意度不能低于75%,在一年内满意度连续3次或累计5次低于70%,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时间: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五、服务标准:

服务标准

1、成交供应商自觉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并接受有关业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积极配合采购人办理有关证照,穿着整洁、文明礼貌

2、所用食用油及原材料符合卫生标准,做到食品卫生、食有所值。保证就餐时间,不得过早或过晚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3、合同期内,街道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环境工作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因成交供应商责任引发火灾、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事故等,所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如违反操作规程使用厨房和餐厅的设备、电器、饮酒等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安全事故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成交供应商对食堂公有资产享有使用权,并负有保护的责任,合同终止时需将物品、设备完好的交还给采购人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执行

七、其他要求:

一、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市雨花区侯家塘街道办事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凭发票按月结算。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的报价须包含所有的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在响应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二、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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