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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违建拆除工程(第二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汉中 镇巴县
其他公告
180.22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2-11-27 16: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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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项目概况

镇巴县违建拆除工程(第二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汉中市汉台区七里街道办事处万泰博望城4号楼商铺205-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09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D招2022150

项目名称:镇巴县违建拆除工程(第二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2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巴县违建拆除工程(第二批)):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2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022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拆除工程 1802200.00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802200.00 18022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巴县违建拆除工程(第二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巴县违建拆除工程(第二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提供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承诺书)(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6)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1月28日 2022年12月02日 ,每天上午 08:3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汉中市汉台区七里街道办事处万泰博望城4号楼商铺205-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12月09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汉中市汉台区七里街道办事处万泰博望城4号楼商铺205-1室

开标地点:汉中市汉台区七里街道办事处万泰博望城4号楼商铺205-1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2、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出示获取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投标人出具的对获取人的介绍信原件以及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提供邮寄。

3、请潜在投标人务必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巴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镇巴县泾洋街道办北门街22号

联系方式:15319340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七里街道办事处万泰博望城4号楼商铺205-1室

联系方式:0916-45532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916-4553210

中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7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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