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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颗粒物组分在线监测及综合研判平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哈密
招标公告
420.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23 01:58:06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项目概况

哈密市颗粒物组分在线监测及综合研判平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6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YJ-2024-CG002

项目名称:哈密市颗粒物组分在线监测及综合研判平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250000

最高限价(元):4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哈密市颗粒物组分在线监测及综合研判平台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2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建设1个颗粒物组分在线监测站,可对对颗粒物的成分进行监测分析,包括元素碳、有机碳、重金属、钾、钠、钙、镁、硝酸盐、硫酸盐、铵盐等;2.搭建1套综合研判平台,可开展颗粒物实时来源解,明确颗粒物精准管控方向,实时评估颗粒物污染防治效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中标公示截止之日起 30 日历日内将所供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部署及培训。甲方接收收到设备完成培训后,由甲方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含一年免费运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得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 10%得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4日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6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6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 CA 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 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 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 ”拒收;
6、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密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翰林路13号

联系方式:18509027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八一路魔方广场19楼

联系方式:181997641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8199764132









附件信息:

  • 哈密市颗粒物组分在线监测及综合研判平台项目(定).pdf

    2.8M

  •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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