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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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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阜阳市人民医院*****呼吸机配套管路、动态葡萄糖监测系统传感器套装及供应室等一批耗材采购项目三标段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登录后查看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清河东路***号怡和城市广场*#***-***
成交金额:
环氧乙烷快速生物测试包(**-****):***元/个
极速综合挑战包(**-******):***元/个
过氧化氢快速判读式生物指示剂(**-****):***元/个
环氧乙烷气罐:***元/瓶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李春雷、郑国锋、陈静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登录后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登录后查看**.***。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阳市人民医院
地址:颍州区三清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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