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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陈家港镇二排河碧道系统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江苏 盐城 响水县
招标公告
3500.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2-11-22 18: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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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陈家港镇二排河碧道系统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B3209210001000021 项目名称 陈家港镇二排河碧道系统建设工程
标段编号 B3209210001000021001001 标段名称 陈家港镇二排河碧道系统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2年11月22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2年11月28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陈家港镇二排河碧道系统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项目编号:B3209210001000021

标段编号:B320921000100002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陈家港镇二排河碧道系统建设工程 已由响行审投资审〔2022〕18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响水县新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陈家港镇二排河碧道系统建设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响水县陈家港镇境内,东起银港路、西至伏堆河并与之相连、北至淮海大街与三排河相连。

    2.1.2建设规模:陈家港镇二排河碧道系统建设工程,项目景观总面积为3.32万平方米,步道总长约1560米,建设慢行系统、活动场地、口袋公园等

    2.1.3合同估算价:3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27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1月29日(开工时间具体以监理工程师开工令或招标人通知为准),竣工日期:2023年10月24日。

    2.2招标范围:陈家港镇二排河碧道系统建设工程,项目景观总面积为3.32万平方米,步道总长约1560米,建设慢行系统、活动场地、口袋公园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类工程师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或者园林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园林类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职称证书上未注明专业、或职称证书专业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专业不一致的,以学历证书专业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全部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业绩要求:R投标人承担过自2019年1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单项合同额人民币13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2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的。

3.6.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6.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6.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6.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7其他要求:

3.7.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3.7.2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上述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7.3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必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22年 05 月-2022年 10 月或2022年 06 月-2022年 11 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代理人)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7.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1101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自20211101日(含)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自20220801日(含)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四)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 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投标人有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投标人同一天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有一个项目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 条、第22 条废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3.8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9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10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发布。

9、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其他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4)□本项目为容缺预招标项目,请各投标人谨慎投标,如中标须自行承担项目不能按期开工的风险和损失(容缺预招标项目勾选)。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响水县新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禹苏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响水县工业经济区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贤坤路60号4号楼505室

邮 编: 2246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 费婕 联 系 人:刘剑锋

电 话: 15251006125 电 话:15161106656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2022 11 22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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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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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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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陈家港镇二排河碧道系统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项目编号:B3209210001000021

标段编号:B320921000100002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陈家港镇二排河碧道系统建设工程 已由响行审投资审〔2022〕18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响水县新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陈家港镇二排河碧道系统建设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响水县陈家港镇境内,东起银港路、西至伏堆河并与之相连、北至淮海大街与三排河相连。

    2.1.2建设规模:陈家港镇二排河碧道系统建设工程,项目景观总面积为3.32万平方米,步道总长约1560米,建设慢行系统、活动场地、口袋公园等

    2.1.3合同估算价:3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27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1月29日(开工时间具体以监理工程师开工令或招标人通知为准),竣工日期:2023年10月24日。

    2.2招标范围:陈家港镇二排河碧道系统建设工程,项目景观总面积为3.32万平方米,步道总长约1560米,建设慢行系统、活动场地、口袋公园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类工程师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或者园林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园林类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职称证书上未注明专业、或职称证书专业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专业不一致的,以学历证书专业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全部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业绩要求:R投标人承担过自2019年1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单项合同额人民币13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2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的。

3.6.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6.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6.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6.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7其他要求:

3.7.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3.7.2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上述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7.3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必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22年 05 月-2022年 10 月或2022年 06 月-2022年 11 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代理人)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7.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1101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自20211101日(含)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自20220801日(含)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四)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 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投标人有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投标人同一天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有一个项目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 条、第22 条废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3.8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9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10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发布。

9、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其他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4)□本项目为容缺预招标项目,请各投标人谨慎投标,如中标须自行承担项目不能按期开工的风险和损失(容缺预招标项目勾选)。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响水县新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禹苏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响水县工业经济区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贤坤路60号4号楼505室

邮 编: 2246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 费婕 联 系 人:刘剑锋

电 话: 15251006125 电 话:15161106656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2022 11 22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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