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2024年开展“ 路政宣传月”与“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宣传品采购的询价公告
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2024年开展“ 路政宣传月”与“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宣传品采购的询价公告
福建 福州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5-11 12:08:45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为积极开展全国“路政宣传月”与“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深化“公路人人护 路畅心舒畅”主题宣传,按照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和市交通局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中心宣传需要计划采购“路政宣传月”与“民法典宣传月”宣传活动用品用于主题宣传。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三条规定,项目采用进行询价采购,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的规模:购置印制兼具路政宣传月主题和公路LOGO的指甲剪套件(包装袋体6cm*10cm、4件套、碳钢材质、数量150个)、航空杯(200ml、数量5000个)和抽取式纸巾(120抽、三层抽纸、纸巾展开规格18cm*17.5cm、纸巾盒规格22cm*12cm*7cm、数量1000个),用于参与全市路政宣传咨询日以及“五走进”系列活动宣传,详见附件1。
  2、本项目控制价为登录后查看,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报价包含运输卸货费用及增值税发票费用。
  3、中标者必须书面承诺供货时提供全新、原厂生产、从正规渠道进货、达到国家有关质量检测标准及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的货物。
  3、产品供应时间:签订合同后,在收到采购人供货指令的10个日历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4、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中标人提交正式发票后20日历日内支付货款。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1、竞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经营广告设计、广告制作以及日用百货销售的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次询价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和递交相关事宜
  1、询价文件模板详见附件,竞标人应按模板要求填写报价函、材料报价表,提供资质证明等。
  2、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登录后查看14时50分,竞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询价文件递交至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三楼公路产权科。询价时间:登录后查看15时00分,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询价文件包装要求,询价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必须密封包装,未密封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询价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询价文件样式进行填报,否则视为废标处理。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报价要求
  1、同一竞标人在本次询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总价的,将作废标处理,竞标人递交询价文件至开标前,招标人拒绝接受调价函等方式的调价声明。
  2、本次询价采取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进行报价,不对各竞标人进行第二次询价,且询价文件中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五、评标办法
  通过资格审查的最低价中选;若出现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抽取一次,抽中者中选,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的投标人不足3家,应重新组织询价。
  六、产品设计和核验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完成各宣传用品喷印图案设计并通过招标人审查,同时提交采购项目中各个宣传用品的样品至少一件用于招标人进行产品核验质量,样品应符合招标人所要求的的规格型号,中标人所供产品应符合样品材料。
  七、监督人
  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纪检员,联系方式:登录后查看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门户网站( 登录后查看)上发布,询价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询价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
  九、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福州市杨桥路228号   
  邮 编:350002       
  联系人:张工      
  电 话:登录后查看   
  附件:1.采购报价单
  2.询价报价函
  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