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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龙山街道西程路以东、酒厂路以南、龙山二路以西、淮涉河二路以北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 并且 ≤*.***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教育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教育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或《出让须知》规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土地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按《拍卖出让须知》中的规定与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若竞得人为非青岛市即墨区工商注册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还须自土地成交之日起**日内在青岛市即墨区内成立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全资子公司),再由新公司与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方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土地登记进行开发经营。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登录后查看)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登录后查看)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年**月**日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登录后查看)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即墨区长广路***号 联 系 人: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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