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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法院关于白碱滩区五亭花园10栋1单元502室经济适用住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新疆 克拉玛依 白碱滩区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1-31 1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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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关于申请执行人某供热公司与被执行人某集团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某集团公司名下不动产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系统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五亭花园**栋*单元***室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

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该拍品以实物现状为准,未经专业机构鉴定,法院不承担拍品成分的确定及瑕疵保证责任。)

公告及拍卖(第一次拍卖)时间:公告期即日起**天,拍卖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竞价拍卖。

拍卖机构名称及信息查看路径:淘宝网——阿里拍卖——法院卖货——按法院查询:新疆——克拉玛依——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法院。

特别注意(购买拍品的条件及二次交易要求):

一、拍卖房屋为经济适用房,依据新克政发(****)**号文件,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十九条 具有本事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的下列申请人可以股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已办理结婚登记的无住房家庭;

(二)年满**周岁未婚的无住房人员;

(三)离异满*年且年满**周岁的无住房人员;

未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符合改善性住房政策条件的家庭,可以按照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征收补偿的被征收人;

(二)无住房的家庭和人员;

(三)未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符合改善性住房政策条件的家庭。

二、依据克住建发(****)**号文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交易的条件

权利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以房屋购买合同签订日期为起始时间,满*年的可以上市交易。

(二)土地出让金缴纳比例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按照下列比例交纳土地出让金: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五年,首套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住房,按照同地段标定地价的**%交纳土地出让金。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五年,非首套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住房,按照同地段标定地价的***%交纳土地出让金。

一、本《拍卖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定,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公告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正式拍卖*日前与本院联系,本院无法及时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 日即视为已经通知。本次拍卖我院已通知已知相关当事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以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经本公告发布后逾期不向本院申报权利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在竞拍**日前向本院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需与淘宝实名认证信息相一致)并申报权利,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平台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充分证据或未能完成前述确认的,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五、竞买规则及相关费用注意事项。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本次拍卖活动不限制竞买人数量,至少一人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无人出价或出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迟*分钟。

拍卖成交后,相关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拍卖保证金由网拍平台冻结到竞买人本人账户中,不缴纳到任何其他账户,缴纳案款账户仅为指定的本院账户,且为本拍卖案件的“一案一账户”。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情况可向本院沟通。

本次拍卖指定的唯一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登录后查看

拍卖款交纳账号:*******************。

六、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应及时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本院提取标的物,办理交接手续,并领取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法律文书。逾期不领取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后果。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前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拍卖标的物的,应向本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办理前述手续。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头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买受人悔拍或逾期未交纳拍卖余款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重新拍卖。

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距、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价款差额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九、竞买参加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竞拍,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及拍卖过程中,中止、暂停、停止、撤回或撤销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义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承办人员咨询。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拍品、看样联系方式:赵法官 ****-*******

案件承办法官联系方式:艾法官 ****-*******

人民法院监督电话:****-*******

本院联系地址: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门户路***号。

邮编:******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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