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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兰州市安宁区刘家堡乡林权(重新一拍)的公告
甘肃 兰州 安宁区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11-23 08: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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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登录后查看,户名: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兰州市安宁区刘家堡乡林权

一、林权基本情况

序号 权证编号 内容 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木所有权权利人 林地使用权权利人、林木使用权权利人 座 落 林权证取得日期 林权证终止日期 林地使用期 尚可使用年限 面积(亩) 林种 树种
* 安林证字(****)第零零壹号 林权 国家 登录后查看 兰州市安宁区刘家堡乡 ****年**月**日 ****年**月**日 **年 **.*年 *** 防护林 拧条

序号 权证编号 四至 证载数量(株) 备注
西
* 安林证字(****)第零零壹号 楼梯沟 前山脚下 施家湾半泾沟口 半泾山沟脑东南走向至楼梯沟沟脑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具备当地林权权利人资格,符合当地林权过户资格政策,否则由其自行承担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林地设施、林地及林木情况

(一)林地设施

*、灌溉设施

林地上建设有钢质水管线及蓄水池等灌溉设施,登录后查看法定代表人劳景景现场介绍,由其公司建设的灌溉设施为*条主管线(管径为*****,管线长度约***米)、*条分管线(管径为****,管线长度约****米;管径为****,管线长度约****米),林地上的其他林木为登录后查看与兰州市(或安宁区)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程指挥部共同栽植。由于登录后查看未能与兰州市(或安宁区)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程指挥部联系确认各自实际种植范围,因此暂按**.**亩确定为登录后查看种植。

*、育苗基地

登录后查看在证载面积***.**亩林地上,建有育苗基地。根据《兰州市南北两山绿化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南北两山承包林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承包合同连续两年完成绿化任务的,可以申请办理林权证。林权证由所在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登记造册,县(区)人民政府核发证书,林权期限为**年。”,第十八条规定:“绿化承包者造林绿化面积达到总承包面积**%,经所在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在未超过**%的承包面积中,兴办种植、养殖、加工、文化、休闲、服务等养林企业和教学、科研试验示范基地。”,第十九条规定:“绿化承包者修建直接为南北两山绿化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由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审查,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批准。”。由于登录后查看未能提供有效批准文件,且其造林绿化面积未达到总承包面积**%,因此对育苗基地设施等未纳入有效资产进行评估。

*、土方平整及道路拓建

其公司在林地上进行了土方平整及道路拓建工程,但由于其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来证明;因此未纳入评估范围。

(二)林地及林木

登录后查看拥有的林权,证载林地面积共计***.**亩,证载林种为防护林、树种为柠条,实际为红柳等其他杂木。评估现场勘察情况为:证载面积***.**亩林地上,整个林木覆盖率约为**%,其余林地上没有林木。

登录后查看法定代表人劳景景现场介绍,登录后查看种植了三块林地,经现场测量面积约为**.**亩(主要树种红柳:**.**亩、侧柏*.*亩),林地上的其他林木为登录后查看与兰州市(或安宁区)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程指挥部共同栽植。

登录后查看栽植的林地,第一块栽植面积**.**亩,林地上栽植树种为红柳、侧柏、柳树、拧条、毛桃等,整体覆盖率约为**%;其中:红柳约占**%(平均高度*.**、平均胸径***.***)、大侧柏约占*%(高度为*.**-**、平均胸径*****)、小侧柏约占*%(高度为*.**-**、平均胸径****)、柳树、拧条、毛桃等约占*%(高度为*.**-**、平均胸径****);林木行距、株距平均为**。第二块栽植面积*.**亩,林地上栽植树种为小侧柏,整体覆盖率为***%,高度为*.**-**、平均胸径****,行距为*.**、株距为*.**-*.**。

三、具体评估对象及范围的确定

由于登录后查看未能与兰州市(或安宁区)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程指挥部联系确认各自实际种植范围,因此暂按**.**亩确定为登录后查看种植。根据《林权证》载明事项,登录后查看对林木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根据《兰州市南北两山绿化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规定:“南北两山绿化谁投资、谁受益。绿化承包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在承包范围兴办林场和养林企业的经营权、财产所有权等受法律保护。共同投资形成的林地林木、设施等权益应当分清资产所占比例和收益所占比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八条规定:“全面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公益林保护支持力度,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加强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落实各项补助资金。指导受益地区和森林生态保护地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等方式进行生态效益补偿”。由于登录后查看未能与兰州市(或安宁区)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程指挥部联系确认各自实际种植范围,因此暂按**.**亩确定为登录后查看种植。

林地上的灌溉设施中的灌溉设施为*条主管线(管径为*****,管线长度约***米)、*条分管线(管径为****,管线长度约****米;管径为****,管线长度约****米);暂确定为登录后查看所有。

三、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需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权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

*、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竞买人条件:该拍卖标的物为林权,竞买人需了解国家对于林权的用途及买受人所具备的资质。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开拍前三个工作日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本院不组织实地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看样。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执行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其中一方无法联系或不予缴纳的,由另一方暂时负担、先行垫付。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以冲抵价款。拍卖余款在****年**月**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账号:*******************(大额行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

十二、法院标的物情况网上参拍技术咨询电话:杨法官****-*******。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

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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