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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公安局将于近期就机动车、国标电动自行车号牌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就拟定的本项目的项目需求进行公示,并向各潜在供应商进行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机动车、国标电动自行车号牌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1132万元
(三)征求意见内容: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04月17日 09:00至2024年04月 22日17: 30 。
四、征求意见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资料
序号 |
标的 |
技术参数或服务要求 |
自身优势 |
参考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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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报价单(包括不限于产品的技术水平、工艺水平、技术路线、交付能力,以及历史成交价格)
4、供应商认为与本项目征求意见相关的其他资料
请各提出意见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4年04月22日17: 30 前将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发送至727257339@qq.com
五、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公安局
地址: 宿迁市洪泽湖路865号
联系人:黄立丰
联系电话:15150752233
注:1、此次征求意见活动是采购人进行的前期市场调研活动,既充分面对市场同类产品进行邀约报价及产品信息收集,同时由采购人组织行业专家组成论证及推荐小组,结合采购人使用需求部门实际需求,最终形成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仅就参与的供应商进行性价比,需求匹配率的综合比较,其调研结果仅为采购人采购部门参考使用,并不代表其调研成果100%被正式采购时采用,不对正式采购时起到任何限制和约束作用。
2、本项目不发布结论性公告,调研结果仅作为内参使用。
3、无论征集供应商是否采用,供应商应保证所递交的材料,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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