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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环岛高速海澄互通及美安一纵路至互通段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环岛高速海澄互通及美安一纵路至互通段道路工程
项目地址:澄迈县老城镇与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交界处
项目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路线、路基、路面、桥涵工程、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及绿化工程等,主要建设规模包含:
(*)***环岛高速主线改建长度*.*****;
(*)美安一纵路连接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实施,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包含桥梁****/*座,*处等级路平交;
(*)*处互通式立交,互通包含桥梁***/*座,涵洞*道,箱涵通道*处。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登录后查看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号海南大厦农信楼*层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登录后查看
单位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号国瑞大厦西栋*座**楼****房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登录后查看**.***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提取码:****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建设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做出回应。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本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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