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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彭泽县红光圩涝区治理工程-施工标(网)
江西 九江 彭泽县
招标公告
893.888151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8 20:28:58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彭泽县红光圩涝区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人为彭泽县水利局,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及施工监理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定山镇、红光建材厂

2.2招标规模:整治排涝渠6条,总长6.60km,其中清淤总长1.30km,衬砌总长8.54km;整治渠系建筑物4座

施工:8938881.51元(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

监理:中标金额1.8%

2.3计划工期:

施工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监理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施工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所有内容

施工监理标: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彭泽县红光圩涝区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2.5标段划分:1 个施工标,1 个施工监理标。

2.6质量要求: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3.2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 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6)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本项目监理机构配备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 30 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2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 B 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标及施工监理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及施工监理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0417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4180930分,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标或施工监理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及施工监理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及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6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开标。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到所有需要现场操作的均转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及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水利)。如有不清楚或有疑问的问题,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7.7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彭泽县水利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监督。

7.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若招标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时,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泽县水利局

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龙城大道466号

联系人:郑先生电话:139702619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立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九江市濂溪区万达嘉华公馆A座708室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1579272604

监督部门:彭泽县水利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803563125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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