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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BHGP-TJ-2024-002)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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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774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15 16: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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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年**月**日发布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号天润科技园****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包 否 **.**** **.**** 餐饮服务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食材配送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餐饮业 行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于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资信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年或****年至少*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登录后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 登录后查看)的查询截图;如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与供应商提供不一致,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到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号天润科技园****室 方式:*、网上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在公告附件下载《供应商基本信息填报表》进行填报;*)供应商将《供应商基本信息填报表》内容填写齐全后,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登录后查看***.***)并告知“文件联系人”;*)项目负责人根据基本信息中记载的邮箱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通过邮件回复确认已收到磋商文件。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流程。*、代理机构“文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小杰,***-********。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号天润科技园****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号天润科技园****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答疑会时间及地点:如有需要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号天润科技园****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超、曹治国 电 话:***-********转**** 企业邮箱:**********登录后查看***.***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登录后查看 登录后查看 ****年**月**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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