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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高楼镇朱庄村农副产品新加工厂房及设备(冷库)(三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灵璧县高楼镇朱庄村农副产品新加工厂房及设备(冷库)(三次)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登录后查看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天长路**号华建汽配城一幢***号
成交金额: ******.***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灵璧县高楼镇朱庄村农副产品新加工厂房及设备(冷库)(三次)
评审委员会名单:单晓东时侠刚 孙德民
采购人名称:灵璧县高楼镇镇人民政府
地址:灵璧县高楼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赵振超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登录后查看
项目负责人:王工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及(发改价格[****]***号文件)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登录后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登录后查看,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灵璧县高楼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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