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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产权交易所]乌鲁木齐城投城建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转让持有新疆城投中钧物产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交易公告
新疆 乌鲁木齐
出让公告
2.3734509999999998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10-31 22:56:45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项目名称 登录后查看转让持有登录后查看**%股权
项目编号 ************* 产权子类型 股权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年**月**日。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登录后查看
注册地(住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号绿城广场*号综合楼商务办公****、****室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鑫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币种 ********.**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所属行业 批发业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农业机械销售;畜牧机械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气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门窗销售;玻璃仪器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器辅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票务代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市场营销策划;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水产品零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电池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谷物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棉花收购;棉、麻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职工人数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 登录后查看 ** * 登录后查看 **
内部决议 股东会决议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 ****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 -***.** -***.**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 *****.** ****.** 审计机构名称 登录后查看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 ****.* -***.** -***.**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 ****.** ****.**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 ****.* -***.** -***.**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 ****.** ****.**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登录后查看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登录后查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注册地(住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内部决策形式 其它
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一、上述出让产权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的合法处分权,对该产权出让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 二、上述出让产权及随其出让的相关权利,于出让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处置交易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三、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我方确保上述出让产权在交易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六、确定最终受让方三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七、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年第**次党支部会议纪要》(乌资源党支纪要〔****〕**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登录后查看

重大事 项披露 一、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后,应与标的企业共同负责及承担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 二、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资料。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 /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元)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标的交割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认同标的企业正常的经营行为,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企业按其现状全部接受。视为受让方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的经营情况,不得再以标的企业股权转让之前的,包括但不限于或有债务纠纷、或有税务处罚、或有法律责任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责任。受让方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若本次股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须自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转让方仅需给予必要的配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新的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登录后查看)的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交易方式 一、若信息披露期满只产生原股东一家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根据挂牌价格与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其中包括原股东的,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本项目按照新疆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竞价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为最终受让方,同等价格下,原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二、若信息披露期满只产生一家非原股东且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经最终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转让方于意向受让方报价后*个工作日内书面征询原股东是否行权,原股东自收到征询函之日起**日内行权的,由原股东作为受让方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自收到征询函之日起**日内表示放弃行权或超过**日不回复的,由该意向受让方作为受让方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三、若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最高报价方确定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转让方于最高报价方确定后*个工作日内书面征询原股东是否行权,原股东自收到征询函之日起**日内行权的,由原股东作为受让方成交,最高报价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收到征询函之日起**日内表示放弃行权或超过**日不回复的,由最高报价方作为受让方成交,最高报价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四、若原股东在收到征询函后**日内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按照公告要求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交报名资料、缴纳保证金并按照相关交易规则履行相应义务。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 **:**:**至****-**-** **:**:**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疆产权交易市场(登录后查看)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缴纳:金额*******.**元,截止时间****-**-** **:**:**,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收购意向不予确认。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视为在《产权收购意向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 (一)若信息披露期满只产生原股东一家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根据挂牌价格与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其中包括原股东的,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本项目按照新疆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竞价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为最终受让方,同等价格下,原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二)若信息披露期满只产生一家非原股东且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经最终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转让方于意向受让方报价后*个工作日内书面征询原股东是否行权,原股东自收到征询函之日起**日内行权的,由原股东作为受让方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自收到征询函之日起**日内表示放弃行权或超过**日不回复的,由该意向受让方作为受让方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三)若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最高报价方确定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转让方于最高报价方确定后*个工作日内书面征询原股东是否行权,原股东自收到征询函之日起**日内行权的,由原股东作为受让方成交,最高报价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收到征询函之日起**日内表示放弃行权或超过**日不回复的,由最高报价方作为受让方成交,最高报价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四)若原股东在收到征询函后**日内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按照公告要求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交报名资料、缴纳保证金并按照相关交易规则履行相应义务。 三、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 (一)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意向受让方须向交易所支付转让方、受让方应当向交易所缴纳的全部公告费、交易服务费及交易鉴证费,同时意向受让方授权交易所直接扣除保证金总额的**%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交易所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意向受让方承担。仍不足以弥补交易所、转让方实际损失的,还应当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进行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进行网络竞价,意向受让方怠于推进产权交易,不按交易所通知参加网络竞价,造成标的未成交的。*.在网络竞价中参与竞价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出现上述第*、*种情形的,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保证金扣除责任;出现上述第*、*种情形的,由所有怠于推进产权交易的意向受让方按以上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如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而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该受让方承担违约责任。受让方须向交易所支付转让方、受让方应当向交易所缴纳的全部公告费、交易服务费及交易鉴证费,同时受让方授权交易所直接扣除保证金总额的**%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交易所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受让方承担。仍不足以弥补交易所、转让方实际损失的,还应当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且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转让标的。 (三)以上(一)(二)项约定适用于行使优先权的原股东。
交易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 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 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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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郭靖慧
咨询电话 ****-******* ***********
咨询时间 工作日**:**-**:** **:**-**:**
咨询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号金融大厦**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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