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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中心血站血检科国产艾滋检测试剂耗材招标公告
陕西 西安
采购公告
250.536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16 20: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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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血检科国产艾滋检测试剂耗材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从〖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后,首先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0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RC-240315

项目名称:血检科国产艾滋检测试剂耗材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0536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诊断试剂(酶联免疫法)(四代)1):

合同包预算金额:11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诊断试剂(酶联免疫法)(四代)1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180000.00 11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2(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诊断试剂(酶联免疫法)(四代)2):

合同包预算金额:11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6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诊断试剂(酶联免疫法)(四代)2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160000.00 116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3(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三代)1):

合同包预算金额:121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1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三代)1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2100.00 121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4(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三代)2):

合同包预算金额:14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3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三代)2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4300.00 143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5(ALT检测试剂盒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系统清洗液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维护液):

合同包预算金额:13896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896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5-1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ALT检测试剂盒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系统清洗液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维护液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38960.00 13896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诊断试剂(酶联免疫法)(四代)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5)《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zcdservice/zcd/ shanxi/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诊断试剂(酶联免疫法)(四代)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5)《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zcdservice/zcd/ shanxi/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三代)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5)《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zcdservice/zcd/ shanxi/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4(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三代)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5)《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zcdservice/zcd/ shanxi/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5(ALT检测试剂盒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系统清洗液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维护液)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5)《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zcdservice/zcd/ shanxi/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诊断试剂(酶联免疫法)(四代)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产品属于药品管理的: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纳入药品管理的提供《注册证》或《再注册批件》;4)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2023年9月1日后)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银行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5)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3年9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3年9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9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7)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声明函。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承诺函》。

合同包2(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诊断试剂(酶联免疫法)(四代)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产品属于药品管理的: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纳入药品管理的提供《注册证》或《再注册批件》;4)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2023年9月1日后)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银行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5)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3年9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3年9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9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7)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声明函。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承诺函》。

合同包3(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三代)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产品属于药品管理的: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纳入药品管理的提供《注册证》或《再注册批件》;4)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2023年9月1日后)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银行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5)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3年9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3年9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9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7)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声明函。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承诺函》。

合同包4(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三代)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产品属于药品管理的: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纳入药品管理的提供《注册证》或《再注册批件》;4)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2023年9月1日后)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银行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5)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3年9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3年9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9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7)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声明函。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承诺函》。

合同包5(ALT检测试剂盒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系统清洗液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维护液)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产品属于药品管理的: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纳入药品管理的提供《注册证》或《再注册批件》;4)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2023年9月1日后)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银行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5)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3年9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3年9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9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7)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声明函。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16日 2024年04月2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从〖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后,首先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5月0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1)供应商初次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请先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http: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并按要求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 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

(2)办理CA 认证: 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 CA、深圳C A、西部 CA、北京CA 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供应商在交易过程 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 CA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3)请供应商务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否则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过程。操作手册详见〖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公告同步发布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index.js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4、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xrc_001@163.com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中心血站

地址:朱雀大街407号

联系方式:029-85236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嘉信瑞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稍门十字东南角大话南门壹中心18层1806室

联系方式:029-815416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曲慧、田颖琦

电话:029-81541692

陕西嘉信瑞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6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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