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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委党校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河北 承德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7 12: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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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委党校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委党校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围审批招核字【2024】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县委党校,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县委党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哈里哈镇三义号村。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2510.6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体育馆建筑面积1948.02平方米,办公教学楼建筑面积4347.15平方米,室内停车场建筑面积2934.10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3167.11平方米学员宿舍AB栋建筑面积10114.23平方米,以及室外配套工程。2.1.3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2.2.1招标范围:中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委党校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2.2.2计划工期:1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2.2.3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特别提示:3.1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3.2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樊涛、李惠,电话:0311-83086867、18632196865,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或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提交异议。4.本项目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及“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同时下载招标文件,未同时下载的会导致投标无效。5.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并及时办理CA。现河北CA与北京CA已实现数字证书互认,互认之后,二者有其一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办理CA及线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进而导致无法正常投标、参加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6.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7.本项目开标评标为全流程网上电子开标,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无需递交原件审核,全部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为准。8.开标后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及时解密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壹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27 12:00至2024-04-0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和“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16 13: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县委党校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地址: 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编:

/

邮编: 050081
联系人:

张锰

联系人: 樊涛、李惠
电话:

18230149887

电话: 0311-83086867、18632189686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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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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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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