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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信息
(已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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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三联村陂头水库,水库属于小(1)型水库160亩(蓄水量为147万m3)挂牌招租项目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惠城[2020]012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0-08-12 09:00:00 |
交易编号: | GJB2020-015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0-10-21 10:00:00 |
底价(万元): | 18.240000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8.000000 |
报价幅度(万元): | 0.10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0-10-21 09:00:00 |
数量: | 数量单位: | ||
成交时间: | 2020-10-21 10:00:00 | ||
竞得人: | 惠州市星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交价: | 18.240000 万元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水口街道办事处(下称出租方)出租的物业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三联村陂头水库,水库属于小(1)型水库(蓄水量为147万m3)。 一、租赁期限、用途 1、该水库仅限水产养殖(承包范围内养鱼,不得超范围项目经营,例如:不得养鸡、鸭、鹅、猪等等),租赁期为12年(即144个月),必须依法依规经营。 2、改变该物业的使用用途举办商业项目的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取得相关审批证照,合法合规经营。 3、租赁期满,出租方(下称甲方)有权收回该水库,承租方(下称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10天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将按《中共惠城区委办公室惠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惠城委办发〔2018〕1号)相关政策文件进行招租。 二、租赁要求以及其他需要披露事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承租方给予商业项目共2个月的免租期,但原承租方续租不享受本条款。 2、交纳租金以每年交纳一次,且在每年的第一个月内按时交纳当年租金;商业项目租金在租赁期限内第一年至第三年按约定租金不变,第4年起,每满三年递增一次,月租金按上年度月租金的5%递增。 3、租赁期间,水库的管水权属甲方,乙方没有蓄水或放水之权利,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4、中标者必须自行经营使用,不得转租、转让第三方使用。 5、竟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权利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6、中标者需在中标后十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合同保证金。 7、竞价保证金由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暂收,为评估价年租金(即人民币:18万元整)。 如需查看标的物请致电委托方委托方联系人:吴小姐,0752-2312429 (正常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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