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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中医院永丰院区新建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 滁州 天长市
招标公告
115.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7 20:20:18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公告公示信息

天长市中医院永丰院区新建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信息

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

天长市中医院永丰院区新建工程设计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天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天长市中医院分院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2020-341181-84-01-0153400

招标人

天长市永丰镇卫生院

项目业主

天长市永丰镇卫生院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专项债)

项目出资比例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

天长市中医院永丰院区新建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cztcgc202403-037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cztcgc202403-037-01

建设地点

天长市永丰镇三元村永桥路

建设规模

天长市永丰院区工程项目,项目内容包括住院楼、卫生应急综合楼、医技楼等项目,新增住院床位数约80张(含感染科、留观室、隔离室等),总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项目投资估算约1.18亿元。

合同估算价

115万元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完成。

① 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工作日内,向招标单位提交调整后的方案深化设计文件,设计方案通过有关部门审定。

② 设计方案批准后中标人应在 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文件通过有关部门审定。

③ 初设审批通过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向招标单位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④ 中标人应在招标单位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

⑤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相关专业规定的标准执行。

计划开工日期: 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

计划竣工日期: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

注: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投标单位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时间要求,请各投标人谨慎投标,中标单位要严格按照工期要求提供相应设计文件,每逾期一天处罚5000元,逾期三天以上的每天处罚10000元

招标范围

1、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工程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修建性详细规划(如需)、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专业设计、编制工程概算及造价分析、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变更、缺陷责任期的项目全过程设计服务。

2、工程设计内容:整个新建院区项目的设计总承包 (包括该项目建设的所有设计内容),含地质勘察、建筑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专项专业设计。按相关规范配置包括建筑、结构、室内外装饰、给排水、消防、人防、通风空调、抗震、防雷、强弱电、医院智能化系统、楼宇照明工程(含夜景亮化)、室外配套及景观工程、污水处理、气体灭火、绿建、导视系统等专业设计、全院医用气体系统设计、医用设施设计;本次招标不含手术室净化设计、放射科防护设计。设计深度均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执行(注:投标人若不具备勘察资质、医用设施设计等其他相应资质,可另行委托经招标人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勘察和设计服务,其服务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本次招标不含手术室净化设计、放射科防护设计,但手术室净化区域、放射科防护区域深化设计所涉及水、电、气等专业配套服务由中标单位无条件提供。在消防等设计方面与二次设计合理对接,并要确保通过消防验收。以及招标人其有关该项目设计的要求。

3、后续服务工作

包括:规划方案审核并通过、初步设计审核(含概算)、施工图审查及招标配合;必要的专题研究;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工作;设计修改,变更等施工配合以及竣工验收配合工作;与本项目设计有关的其他事宜等。

4、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技术服务):

4.1设计过程中配合与协调;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设计技术交底、按合同规定全程跟踪配合施工,设计服务等。

4.2.若图纸需要变更应及时提供无偿服务。

项目类别

设计

其他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本项目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滁州市区域内办理过项目经理变更备案手续的原项目经理作为拟任项目经理参加投标。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⑨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

2、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拒绝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 /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4、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筑师)A,联合体成员方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是否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筑师)B岗,若派驻,AB岗须满足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如联合体成员方没有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筑师)B岗的,视为放弃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筑师)B岗的权利,中标后不予填报增派。

多标段投标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03271700分至202404160800分。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查阅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0550-380170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40327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0416800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0416800

开标地点

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天长市南市区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大楼楼)

招标文件价格

0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发布。

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于2024040617 时(投标截止10日)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夏院长、沈福东、袁仁亮,18055045328、0550-7526111-802、13309602109

投标保证金收取

保证金收取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

(本项目对中小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均为中小企业。如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声明与事实不符,视其投标保证金评审不通过,并报监管部门处理;如中标后发现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弄虚作假情形,监管部门将从重从严处理。)

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万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

支持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

接收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银行转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①户名: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

账 号185773330006;

②户 名: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滁州天长支行

账 号:223017630721000002002175。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项目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将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投标保函要求

1、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可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操作手册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通知公告”。为减轻投标人负担,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形式。

2、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采用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采用纸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

3、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纸质保函原件扫描件须上传至投标文件资信证明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函的保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该项目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否则招标人予以拒收。

5、注意事项:

(1)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保证金缴纳材料进行核查。如提供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的,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查询途径进行查询核实并将是否存在异常情形的核实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3)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招标项目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备注

1、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保证金由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或由牵头人办理投标担保。

2、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条款仅针对在投标过程中未违反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的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存在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情形,则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的金额、时间、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3.4.4 项所列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银行、担保机构及保险机构将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

4、中小型企业的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上述企业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相关承诺、声明及提供的材料认定。中标单位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公示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其他说明

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 ;(2)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 、0550-38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点击查看相关链接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解密程序开始时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和制作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提供的相关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调整。

特别提示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均支持保函使用。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当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完善投标人信息,并在上传投标文件环节添加联合体投标信息。

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4009980000。

4.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

5.投标人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投标文件上传。

6.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7.请投标人注意加密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

8.投标人投标MAC地址一致或申请开具电子保函MAC地址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9.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依法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10.评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1.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银行转账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缴,递交保函的,由招标人予以追缴。

12.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其异议投诉应当由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提出。联合体成员单独进行异议投诉的,应当书面征得联合体其他成员同意,联合体成员之间投诉的除外。

13、投标人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并报告监管部门作不良行为处理和进一步调查

14.注册地在安徽省内且未在安徽省外开展业务、省外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开具由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代替《诚信投标承诺书》。信用报告出具有关问题可咨询滁州市信用办0550-303503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天长市永丰镇卫生院

招标人地址

天长市永丰镇护桥北路56号

招标人联系人

夏院长

招标人电话

1805504532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天长市仁和南路天然居南二楼1-6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沈福东、袁仁亮

代理机构电话

0550-7526111-802、13309602109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业务提交
    2024/03/27 17:41:02
    0天0小时38分18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4/03/27 18:14:19
    0天0小时34分17秒
  • 0天0小时38分18秒

    0天0小时34分17秒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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