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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营口市大石桥市水源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营口 大石桥市
招标公告
0.0004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27 05: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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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2023年营口市大石桥市水源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11-27 至 2023-12-04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张冬妮
(2023年营口市大石桥市水源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营口市大石桥市水源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882-01138
项目名称:2023年营口市大石桥市水源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60000.00
最高限价(%):2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一)财政投入工程

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田间监测工程和公示牌。

1.灌溉与排水工程

项目区共衬砌输水渠道112条4.5699km。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板衬砌和装配式钢筋砼矩形槽衬砌两种形式。排水沟护砌30条14.175km,采用固滨石笼、绿滨垫、钢筋砼板及装配式钢筋砼矩形槽护砌四种形式。

支、斗渠钢筋混凝土板及矩形槽衬砌10条8.355km,其中钢筋砼板衬砌8条7.06km,装配式钢筋砼矩形槽衬砌2条1.295km;农渠装配式钢筋砼矩形槽衬砌02 条 37.344km,其中600 装配式砼矩形槽衬砌86条29.559km;700装配式钢筋砼矩形槽衬砌15条7.429km;1000装配式钢筋砼矩形槽衬砌1条0.356km。

排水支、斗、农沟护砌30条14.175km,其中固滨笼护砌1条1.95km,绿滨垫护砌1条0.13km,钢筋砼U型槽护砌1条0.76km,钢筋砼板护砌1条1.95km,农沟装配式钢筋砼矩形槽护砌26条9.385km,其中600装配式砼矩形槽护砌23条8.35km700装配式砼矩形槽护砌1条0.435km1000装配式砼矩形槽护砌1条0.33km,1200装配式砼矩形槽护砌1条 0.27km。

配套渠系建筑物248座,其中支、斗渠闸7座及1座过路涵,农渠进(排)水涵闸169座,过路涵71 座。

2.田间道路工程

项目区整修混凝土田间路24条20.015km,路面宽3-4.5m。

3.农田输配电工程

项目区更换赏军联合小站现有200KVA变压器1台,更换后变压器容量为250KVA。

4.田间监测工程

项目区建设信息中心一座,包括信息平台的管理系统软件、硬件设施(服务器1套、机柜1个、UPS电源1个、网络设备)和配套LED大屏8平米一个、办公座椅1套和电脑1套;灌排渠系配套不同规格的测控一体化闸门169套;智能化改造赏军联合小站、赏军杨桥2站、赏军杨桥1站和工农杨桥站,配套水泵远程控制自动化系统2套,泵站远传智能控制系统4套,智能远传多普勒太阳能流量仪5套,智能远传管段式流量计(杨桥2站)1套。农业气象监测设备1套。农业植保监测设备5套。

5.公示牌

项目区设置公示牌1座。

二、监理内容

在监理服务期限内对监理范围,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开展监理工作,贯穿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审核阶段和工程质量保修阶段。

三、工程监理要求:

(一)按照监理合同及有关要求,选派满足监理工作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建项目监理机构,进驻现场。

(二)编制监理规划,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范围、内容、目标和依据,确定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报送市、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三)按照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分专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四)按照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开展监理工作,编制、提交监理报告。监理工作主要包括:

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 度计划、人员资格、设备规格及数量等报审材料,应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符合工程建设要求。

2、审查与控制工程建设所需施工原材料、中间产品及设备等质量应满足施工质量的要求,禁止使用无产品质量合格证和质量检测报告的材料或设备。

3、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行业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等。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全部实行旁站监理,并留影像记录,及时填写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检查记录。对一般性工程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将巡视检查情况记入监理日记。监理人员发现问题应及时指令施工单位釆取措施进行处理,必要时可指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4、复核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结果,组织分部和单位工程验收,核准工程量、工程造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5、初审施工单位工程调整方案,对《工程措施调整申请单》、《工程现场签证单》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提供影像等证明资料。

(五)监理单位应及时向采购人报送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监理旬报、阶段性工作总结和重大事件专项报告,并抄送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项目法人)。

(六)监理单位应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和相关验收文件的签署按时提交工程监理报告等监理资料,协助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项目法人)做好项目竣工验收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七)在项目质保期内,负责检查工程质量状况,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工程质量问题。

(八)项目开工前,监理单位应报请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项目法人)组织召开协调会,明确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涉及的乡镇和村等各方关系与职责。监理单位应按照 监理合同、行业规范和管理要求,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进行现场设计交底,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等资料。未经监理单位盖章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施工图等资料不得用于施工。

(九)监理单位应釆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验等方式实施监理,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报告。监理单位不得通过串通、欺诈等手段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十)监理单位应协助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项目法人)编制控制性进度计划,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并督促实施。按要求将监理信息录入高标准农田信息系统。

四、监理人员配备要求

人员配置应满足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文件(辽农田[2022] 252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田建设设计项目管理办法等6个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监理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工作需要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岗位人员配置须符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兼职项目不得超过3项,原则上项目实施期间不允许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应按照1万亩建设面积设1名监理工程师、2名监理员的标准配置监理人员,不足1万亩按照1万亩配置,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兼职。”。

注: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1

履约期限:自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及条件:付款方式及条件:工程进度过半,支付监理费合同金额的40%(暂按工程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付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监理费合同金额的80%(暂按工程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付费),工程经财政部门结算审计定案后余款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按工程结算金额为计算基数结算)。

4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

验收程序: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

工期延误与索赔:如工程工期延期,除按实际影响程度调整合同工期、合同工期顺延外,不进行任何与此相关的费用赔付。

★6

现场支持:提供7×24小时支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项目总监应具有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7日 08时00分至2023年12月0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石桥市分中心(大石桥市源源水务二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报价为30分钟、二次报价时限15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并下载好对应驱动并携带好电子CA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石桥市分中心(大石桥市源源水务二楼)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大石桥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 大石桥市哈大南路14号
联系方式: 0417-5666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 024-31918388-357
邮箱地址: 2210431516@qq.com
账号: 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博、徐曼、张冬妮
电话: 024-31918388-35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监理(发售稿).doc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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