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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新袁镇仁和康苑小区配套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江苏 宿迁 泗阳县
招标公告
284.59769500000004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2-06 19:24:07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泗阳县新袁镇仁和康苑小区配套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2911003001

泗阳县民强投资有限公司泗阳县新袁镇仁和康苑小区配套工程已经泗发改投[2018]61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阳县新袁镇仁和康苑小区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泗阳县新袁镇新集居委会

1.2 工程规模:

工程规划用地61452㎡,建筑面积77707㎡,其中住宅面积70000㎡,安置房710套,以及相关附属设施。

立项总投资18000万元。

1.3 期:5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19.12-2020.2

1.4 质量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本合同所要求的合格指的是指经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备案。

其中绿化部分须达到建设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试行>》的合格标准,且绿化景观施工效果须达到设计及主管部门、相关领导验收的要求。

绿化养护要求的质量标准:管养期(管养期从本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2 年,管养期间须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等级标准(设施维护和植物养护)》、《宿迁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规定和《江苏省园林绿化养护定额》一级养护标准。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付至结算审核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余款(不含3%的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一次性付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泗阳县新袁镇仁和康苑小区配套工程,本工程位于新袁镇境内,铺设100mm厚混凝土道路约3820㎡,植草砖停车位52个,透水砖活动广场约760雨水管网De110196mDe200220mDe300550mDe400245mDe50027mDe60075m;污水管De110330mDe300305mDe400160m;整体化粪池4个;58盏路灯及其配管和配线,ZN-KVV-4*1.5室外消防联动报警配线约460m

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预算价:2845976.95元;招标控制价:2419070.44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三级及以上资质;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4.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4.3.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3.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4.3.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3.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3.6其它要求。

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5.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6.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提供此截图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的官方查询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身份证号、注册编号、密码或验证码等可以登录、查询的全部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8本项目为《泗阳县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计划表》中重点工程,根据泗政办发[2018]68号文件规定,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且分值不低于70分;(原泗阳县信用办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在有效期内仍有效); 友情提醒:自201794日起,全市第三方信用评价审核工作移交给信用服务行业协会负责,经协会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具有原同等效力。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0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等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户名: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阳支行

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投标人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8万元。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209 08:3020191213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1219 09:0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阳县民强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址:泗阳县北京路

址:泗阳县金康华府二期南门

联系人:刘健

联系人:龚玲玲

话:18751058858

话:18951292299

真:/

真:/

编:223700

编:223700

E-mail/

E-mail/

20191206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项目投标指引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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