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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瓯海区公安分局一体化执法办案中心(二期)办案区信息化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 杭州
采购公告
168.37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7-06 16:56:50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项目概况

瓯海区公安分局一体化执法办案中心(二期)办案区信息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瓯海区公安分局一体化执法办案中心(二期)办案区信息化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 瓯海区公安分局一体化执法办案中心(二期)办案区信息化项目 * ******* 瓯海区公安分局一体化执法办案中心(二期)办案区信息化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登录后查看)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企业信用报告(自主查询版);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年**月**日上午*时**分**秒,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

获取方式:“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 本项目不提供纸制版采购文件,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投标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采购文件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系统上递交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系统上进行

评标地点:温州市瓯海区西经二路**号*楼代理部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登录后查看)”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完成**数字证书办理时间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办理。

*.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系统上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即后缀格式为.****的加密标书,下同)”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登录政采云平台,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解密必须插入**),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接到解密通知后**分钟内。

*.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进行咨询或《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供应商自行去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下载)

七、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提供期限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提供期限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说明部分。

*)本项目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号)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瓯海大道****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周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登录后查看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西经二路**号*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吴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地 址:瓯海行政中心*号楼*楼           

联系人 :徐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九、投标保证金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

登录后查看

****年*月*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登录后查看),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天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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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附件信息:

  • 登录后查看 ***.**
  •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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