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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登录后查看受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人民政府委托,对潘泾路(宝安公路-苏家浜路)西侧绿化整改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其他资质要求:
(*) 供应商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拟派人员配备要求:最低应为*人(含)以上,且需包含园林项目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各*名。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供应商不在“信用中国”网站(登录后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潘泾路(宝安公路-苏家浜路)西侧绿化整改工程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本项目位于宝山区顾村镇潘泾路西侧,绿地面积****平方米,工程内容主要包含场地整理、补种绿化、安装铁丝网、清运垃圾等,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地点:由甲方指定。
*、施工工期:**日历天。
*、采购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落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每日上午*:**-下午**:**)截止,登录“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获悉报名信息,并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验证: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 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上海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拟派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名单”;
(*) 项目负责人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记录(“信用中国”网站(登录后查看)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的查询结果的截图)。
注:①本采购文件所涉及的园林专业是指:园林(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绿化林业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环境艺术、风景旅游等专业;
注:②通过报名现场验证并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购置费的合格供应商,可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元,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时间:****年**月**日上午**:**:**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双城路***号*楼会议室
*、磋商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双城路***号*楼会议室。
*、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电子版工程量清单组价文件(****文件一份,提供电子光盘或*盘)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登录后查看)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登录后查看 |
地 址: | 上海市宝山区泰和西路****号 | 地 址: | 上海市宝山区双城路***号*楼 |
邮 编: |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刘建民 | 联系人: | 董佳智 |
电 话: | *********** | 电 话: | *********** |
邮 箱: | / | 邮 箱: | *********登录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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