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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分局社会化清障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苏州
采购公告
275.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5-13 12:55:21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项目概况 姑苏分局社会化清障服务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姑苏分局社会化清障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采购包*:***.******万元;采购包*:***.******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一标段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柒拾伍万元整(¥*******.**元)

社会车辆清障、保管服务(小型车)最高限价单价:***元/辆/次

社会车辆清障、保管服务(中大型车)最高限价单价:***元/辆/次

社会车辆清障、保管服务(非机动车)最高限价单价:**元/辆/次

二标段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柒拾伍万元整(¥*******.**元)

社会车辆清障、保管服务(小型车)最高限价单价:***元/辆/次

社会车辆清障、保管服务(中大型车)最高限价单价:***元/辆/次

社会车辆清障、保管服务(非机动车)最高限价单价:**元/辆/次

注:(*)本项目允许投标人报名多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不得同时中两个标段,开标顺序按标段号顺序确定,每个标段中标人为一名。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投标人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招标失败。

(*)总价固定不参与报价,服务费用在服务期限内按实结算,结算金额达到总价或到服务期限后合同自动终止。

采购需求:

(一)社会车辆清障、保管服务的实施机构项目开展;

(二)社会车辆清障、保管服务的对象、内容及范围;

(三)社会化清障流程及勤务保障服务;

(四)社会化清障标准、人员、车辆及考核。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法人应提供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投标人应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投标人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投标保证承诺书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登录后查看)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采购包*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登录后查看)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苏采云系统

方式: 苏采云系统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方式:

(*)**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号政务服务中心*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

(*)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登录后查看)。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

**技术咨询电话:***-***-****;

签章使用问题:***-********、***-********、***********、***********;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

*.售价:免费

(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登录后查看)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采购包*

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安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号

联系人:孔令军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登录后查看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华元路****号*幢东楼*楼

联系人:刘露冰杰、沈燕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露冰杰、沈燕

电话:****-********-****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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