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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河丰都段生态廊道建设工程(二期)答疑补遗文件
重庆市 重庆
变更答疑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5-08 14: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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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河丰都段生态廊道建设工程(二期)

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龙河丰都段生态廊道建设工程(二期)”答疑如下:

一、请问本项目符合市建委综合评估法认定的哪一条哪一款

答:本项目经组织专家论证,符合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术复杂认定标准和程序的通知(渝建发【****】*号)中“认定标准”的第(六)条相关规定。

二、按照《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第十三条  编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牵头制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同时,《渝公管发〔****〕**号》文件及其附件,明确了“投标总报价”原则上应“扣完为止”。

请问:招标人未按照上述文件要求编制、发布招标文件的理由是什么?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审核(备案)通过的理由又是什么?是否为保证“内定”单位中标而设置的条款?请招标人明确答复,并提供文件依据。

答:为避免恶意低价竞争,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减少招标人施工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故设此评分办法,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登录后查看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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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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