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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清市妇幼保健院
乙方:厦门建发高科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1]ZDYR[GK]2021001的福清市妇幼保健院盆底刺激仪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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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032008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盆底磁刺激仪 | 美仕 | 1(批) | 550000 | 550000 | 国内 | MS080 | 无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1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妇幼保健院;
4.3交付条件: 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磁刺激仪 型号:MS 080 数量:1台 单价:550000.00 总价:550000.00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设备。所有设备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乙方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实行现场验收,由乙方负责并会同甲方及有关专家进行验收,专家费用由乙方支付。如属于计量器具的,须经过计量部门计量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货到甲方现场三个月内完成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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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0 | 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30日内向中标人一次性支付90%的货物价款。现场交货条件下,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1、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100%的正式发票;2、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3、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4、合同复印件一份。 | |
2 | 10 | 余下的货款应于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产品无故障运行一年后接到中标人的付款申请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标准交付货物的违约责任:乙方所交付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部分或全部货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被拒货物货款的5%的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本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36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电话通知后给予明确的答复,并在4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医疗设备科备案,若48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4.2为保证甲方设备的正常运行,乙方根据设备运行状况提供每年4次以上的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并提供详细检测内容和检测清单的维修报告。设备发生故障维修及保养事件,乙方到甲方医疗设备科备案登记,维修保养的次数与内容、更换维修备件的数目需详细记录。相关文件交甲方存档。投标方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14.3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派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4.4保修期满后,乙方负责仪器的终身维修并继续提供优惠、优质的服务,报修响应时间2小时,到场时间8小时。储备足够的零配件备库,并以小于报价80%的扣率予以优惠供应维修零配件。消耗品的供应,应由双方另设协议决定。列出消耗品价格清单并保证二年不变,以后如有变化,每年幅度不超过5%。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清市妇幼保健院 | 乙方: | 厦门建发高科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清市福人路 | 住所: | 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18楼A单元 |
单位负责人: | 何光 | 单位负责人: | 陈东旭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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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5080487073 |
联系方法: | 13600872320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行建发大厦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419558369513 |
签订地点: 福清市
签订日期:2021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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