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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公示
一、登录后查看****年第四批铸造用树脂、固化剂项目(招标编号:******-**-****),定于****年**月*日*时**分在登录后查看进行公开采购。因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仅*家,现场转为谈判采购。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登录后查看
最终报价:*******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采购活动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登录后查看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登录后查看)、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登录后查看)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登录后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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