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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屈原镇江南码头蓄水影响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宜昌 秭归县
采购公告
336.32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18 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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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秭归县屈原镇江南码头蓄水影响治理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2908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Z2275-202401-01G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7-2024-00271

3、项目名称:秭归县屈原镇江南码头蓄水影响治理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36.32(万元)

6、最高限价:336.32(万元)

7、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秭归县屈原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护坡工程、混凝土台阶、排水沟挡土墙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上1-4条款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声明承诺函(格式以磋商文件提供为准),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须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

(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利水电)专业,且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

(6)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拟派本工程的施工员、质量(质检)员具备上岗资格,安全员须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

(8)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其他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质检)员、安全员各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没有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且聘用单位须是该供应商。

(9)供应商须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进行书面承诺;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磋商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4月29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08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网上递交,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4月2908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网上开启供应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在磋商截止时间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在30分钟内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无法解密或没有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会议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缸城九歌广场4楼开标室)公开进行。供应商代表无需到达现场参加磋商会议。

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规定的媒介上发布,供应商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3、本项目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网上发布。采购公告发布日期起始日期为2024年4月19日。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采购文件免费发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秭归县屈原镇人民政府

地址:秭归县屈原镇兵书路8号

联系电话:139868172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石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屈原镇领秀江景2号楼102室

联系电话:135814988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海琼

电话:18727270225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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