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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海口市海甸四东路富苑小区3栋D404房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202401HN1007-1 | 挂牌价格(万元) | ¥36.2432 |
首次登载报刊 | 点击次数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4-16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4-04-28 |
标的所在地区 | 海南省-海口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房地产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保证金(万元) | 见正文 |
项目名称 |
海口市海甸四东路富苑小区3栋D404房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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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QY202401HN1007-1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4月1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4月28日 |
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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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 |
海口市海甸四东路富苑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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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产权证号 |
用途 |
挂牌价 (元) |
保证金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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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富苑小区3栋D404房 |
36.87 |
琼(2022)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241935号 |
住宅 |
362432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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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情况 |
房屋均建于1996年,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D404房朝南,户型为一房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房产户型设计合理,空间布局较好。单元楼配备走梯一处,水电、电视、电话、网络等线路畅通。 房屋所处区域绿化条件较好,交通便捷,周边学校、超市、银行等公共设施配套完善,生活便利。房屋具体情况见房地产估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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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
1、房屋已空置。 2、此次转让的房产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私及电器设备。房产如须清场,由转让方承担清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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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同挂牌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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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时点 |
2023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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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海南联合振华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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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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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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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决策文件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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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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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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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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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受让方须符合海南省房地产相关限购政策要求,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和取得购房资格(购房资格码),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成交后若无法过户,相关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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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我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 、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意向竞买人须自行对标的房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房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的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房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标的物建筑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为准,面积误差不影响交易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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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1、成交后,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成交后,房屋在交接给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物业、水电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受让方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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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见上表),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17:00。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4、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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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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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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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海口市海甸四东路富苑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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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28日17: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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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4月28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购房资格码及《政策知晓及房屋购买承诺书》; 6、《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已知悉”; 7、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摁手印(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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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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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为成交价的5%,转让方和受让方分别承担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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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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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富苑小区3栋D404房 |
224年4月16日9:00 |
2024年4月29日9:30 |
500元 |
120秒 |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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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一部黄女士 66558034 交易一部孙女士 66558019 信息部技术支持:刘先生 66558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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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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