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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中药颗粒剂招标配送企业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 芜湖 芜湖县
中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4-23 15: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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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中药颗粒剂招标配送企业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中药颗粒剂招标配送企业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时**分**秒

开标日期:****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登录后查看;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鲲鹏国际广场*号***

中标金额:******.**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名称:附片(颗粒)、规格型号:****、数量:*****包、单价:*.**元、服务要求:*年( 合同一年一签,接到业主通知后*日内送达)。

评审委员会名单:何凤平、袁锦英、季学庭、赵伟志、席军。

招标人名称: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赭山东路*号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无为县无城中江花园*幢***室

项目负责人:许小娇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政府性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付费参考标准》执行。

收费金额: ****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 至****年**月**日(不少于*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城市之光写字楼***室,联系电话: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特此公告。

登录后查看

****年**月**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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