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详见资产转让明细表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在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所指定的产权交易专用账户将价款付清(以到账为准)。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一次性付清产权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标的成交价格的*.*%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不从受让保证金中扣除,需另行支付。受让方交纳的受让保证金不抵扣成交价款,成交后受让保证金直接转为过户押金,过户押金待受让方房屋过户完成后无息原路退回。 *.受让方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 *.意向受让方需亲自查看标的,标的状况以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进行谨慎地选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标的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手续,权证变更过程中,按相关政策必须转让方所承担的税费由转让方承担,除此以外的其他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成交人须在房屋交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本次交易通过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须为合法存续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受让申请所需 提交材料 |
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标的状况确认书;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身份证明文件; *.标的状况确认书;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须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加按手印(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本次转让的地下室**号车位无产权证仅有使用权,已取得房屋交易和产权告知书(钦州市房初始字****第*****号);地下室**号车位无产权证仅有使用权,已取得房屋交易和产权告知书(钦州市房初始字****第*****号),具体约定详见《车位委托经营合同》。地下室**号车位、地下室**号车位均无产权证仅有使用权,具体约定详见《停车位使用协议》。 *.本次转让部分标的带家电家具,该家电家具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如受让方需要家电家具,须与转让方另行协商购买。 *.标的*和标的*已被打通,无隔断;成交后如有需要由转让方恢复原状并承担费用。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家或*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正向多次,价高者得;自由竞价周期*小时,限时竞价时长***秒)确定受让方。 *.其他约定详见资产转让合同,意向受让方需自行阅知,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详见资产转让明细表 |
交纳截止时间 |
****年 * 月 ** 日**:**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受让保证金不计利息。 *.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受让保证金。 *.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原额退回(不计利息)。 *.受让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资产转让合同的,受让保证金不予退回。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登录后查看 |
开户银行 |
登录后查看 |
账号 |
******************* |
温馨提示: 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
保证金处置 方式 |
*.受让方交纳的受让保证金不抵扣产权交易服务费,成交后受让保证金直接转为过户押金。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意向受让方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它意向受让方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披露附件 |
*.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
*.资产转让合同 |
*.标的状况确认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