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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接受委托,近期将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项目编号:**************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鄂******东风日产牌********小型轿车,公务用车,初次登记日期****年*月**日,行驶里程数约**万公里,拍卖参考价*.**万元。
*、鄂******东风日产牌********小型轿车,公务用车,初次登记日期****年*月**日,行驶里程数约**万公里,拍卖参考价*.**万元。
*、鄂******雅阁牌********小型轿车,公务用车,初次登记日期****年*月*日,行驶里程数约**万公里,拍卖参考价*.**万元。
*、鄂******福特牌*********小型普通客车,公务用车,初次登记日期****年*月**日,行驶里程数约**万公里,拍卖参考价*.**万元。
*、鄂******北京现代牌********小型普通客车,公务用车,初次登记日期****年*月*日,行驶里程数约**万公里,拍卖参考价*.*万元。
*、鄂*****警长城牌**********小型普通客车,警务用车,初次登记日期****年*月**日,行驶里程数约**万公里,拍卖参考价*.**万元。
*、鄂*****警长城牌**********小型普通客车,警务用车,初次登记日期****年**月**日,行驶里程数约**万公里,拍卖参考价*.**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及保证金缴纳.
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均可执有效证件来我公司报名参加竞买,报名时每单个标的需缴纳竞买保证金壹万元。所缴保证金成交抵成交价款,未成交的,三日内无息退还。
三、报名时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午*:**止(工作时间),有效报名以保证金到我公司银行账户为准。
四、报名地点
巴东县信陵镇西壤坡社区白云路**号(登录后查看巴东联络处)。
五、展示时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工作时间)。
六、展示地点
巴东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停车场、巴东县检察院停车场。
七、保证金交纳
收款人:登录后查看;
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
银行账号:*******************。
八、拍卖时间、地点
拍卖时间:****年*月*日下午*:**时;
拍卖地点: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九、其他事项
其他相关告知事项详见《竞买协议》等相关资料。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
胡先生,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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