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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自然资源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整改项目
广东 惠州 博罗县
其他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16 21: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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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罗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申请办理泰美镇金龙大道(板桥工业区段)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函》(博交函﹝****﹞**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要求如下:

  一、泰美镇金龙大道(板桥工业区段)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统一项目代码:****-******-**-**-******)已列入《惠州市“丰”字交通主框架总体布局规划》和《博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项目建设将进一步完善道路基础设施,缓解区域交通压力,提高交通服务水平,加强区域内外联系,提升沿线土地的利用价值,对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用地符合国土空间管控规则,符合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原则同意核发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二、该项目建设地点涉及惠州市博罗县泰美镇、罗阳街道。本项目线路全长约*.****,其中路基长度为*.*****,桥梁长度约*.******,共设平面交叉*处。项目用地规模**.****公顷,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项目不涉及围填海。

  三、博罗县交通运输局要根据国家、省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前期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金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明确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措施,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督促建设单位在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有关工作。

  四、博罗县交通运输局要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切实加强对此项目的用地核查工作,及时制止违法用地行为,并向博罗县人民政府和我局报告情况。对违法用地行为发现后没有及时制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责任。经核实该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违法土地面积***平方米被非法占用,现已退还并处罚到位。

  五、建设单位应当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进行查询核实;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办理用地预审手续后,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登记等。

  六、项目建设单位进一步处理好项目与电力、通信、给排水等市政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协调关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将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危害减至最低,认真做好消防、抗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处理好项目与沿线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及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尽量避免项目建设对风景名胜区、旅游区造成不利影响。项目建设单位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环境、水利、林业、规划、施工等各类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意见文件有效期为* 年,本文件有效期至****年*月**日。

  (联系人:黄瑜宏,联系电话:****-*******)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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