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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中医医院制氧机组、压缩空气机组、中心吸引
机组维保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无为市中医医院制氧机组、压缩空气机组、中心吸引机组
维保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登录后查看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新站区二环路以北龙门岭路以东青年创业大厦
*****-*****
成交金额:******.**元/年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
四、评审专家名单:
赵家柱、季兰梅、胡文涛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 ,低于****元的按**** 元支付。
收费金额:****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询价
(二)成交供应商业绩:
(三)无效投标单位情况:
(四)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
址:安徽省无为市无城镇濡须路*号(登录后查看),联
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
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
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
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为市中医医院
地 址:无为市无城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登录后查看
地 址:安徽省无为市无城镇濡须路*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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