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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一体化自动加热装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 一体化自动加热装置 已由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1 采购范围:
在四川红华实业指定厂房设置1台一体化自动加热装置,具备5路自动加热功能,另外1套软管加热备用,2套阀门加热备用。包含:加热控制装置、软管加热套、阀门加热套等组件。
负责材料、元件、线缆、控制器、加热套等采购、安装、定制、尺寸修改等;完成装置的调试、测试、试运行、培训、质保3年。
负责完成加热套的定制加工、组装、测试及调试工作;负责控制盘柜的定制加工、组装、测试及调试工作。
负责一体化自动加热装置控制参数并入工厂已有控制系统内,实现远程监控。
服务项目清单及要求(包含以下清单中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组装、调试、修改):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用量 |
||
一 |
辅助材料 |
|||||
1 |
控制电缆 |
RVVP4*1.5 |
米 |
1000 |
||
2 |
电源电缆 |
YJV4*2.5 |
米 |
1000 |
||
3 |
通讯线 |
RS485屏蔽双绞线 |
米 |
300 |
||
4 |
盘柜内线缆、开关、按钮、接线端子。 |
通用 |
套 |
1 |
||
5 |
配套金属软管 |
4芯,0.5平方毫米 |
米 |
500 |
||
二 |
成品、半成品 |
|||||
1 |
加热套1 (阀门) |
定制,含加热带、温限开关、温度传感器、保温棉,结构根据被加热元件定制、紧密贴合、确保加热效率、具备防水、防潮、防触电、阻燃等功能,能快速安装与拆卸。套内温度0-80℃调节,220V供电。加热温度、湿度远传,套内电气元件工作状态自检。 |
套 |
7 |
||
2 |
加热套2 (软管) |
定制,含加热带、温限开关、温度传感器、保温棉,结构根据被加热元件定制、紧密贴合、确保加热效率、具备防水、防潮、防触电、阻燃等功能,能快速安装与拆卸。套内温度0-80℃调节,220V供电。加热温度、湿度远传,套内电气元件工作状态自检。 |
套 |
6 |
||
3 |
通讯卡 |
装置与DCS系统通讯,支持MODBUSRTU协议 |
块 |
1 |
||
4 |
控制柜 |
电源管理、系统诊断、报警检测、数据远传、加热集中控制、自动温度调节、安全联锁阻断、人机交互等。控制器芯片国产自主可控、支持100个I/O点位控制,其中输入点50、输出点50。 |
台 |
1 |
||
供货方负责施工安装、配合设备调试直至合格。施工期间不可影响主工艺系统稳定运行。以组装完,功能齐全的整柜、整套设备进行交付。 |
||||||
三 |
外协 |
|||||
序号 |
协作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拟协作单位 |
||
1 |
设备安装、集成、通讯调试尺寸修改、线缆敷设、定制加工、培训等 |
套 |
1 |
中标方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3 服务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提供的设备质量为合格及以上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规范标准,研究结果及安装调试应满足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其他要求:无
3.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和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6)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
(7)其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4.1 凡有意响应者,请于2024年4月1日上午8时30分至2024年4月5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完成本项目的报名,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任何未在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4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四川省峨眉山市佛光东路800号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总部办公区辅楼210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和国家先进技术转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xjjszh.org.cn)上发布。
采购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佛光东路800号
邮编:614200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833-2215892
电子邮件:654927646@qq.com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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