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桐城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乡镇水厂改造、乡镇供水管道改造等续建EPC+O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桐城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乡镇水厂改造、乡镇供水管道改造等续建EPC+O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安庆 桐城市
评标公告
3987.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17 20:47:35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桐城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乡镇水厂改造、乡镇供水管道改造等续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桐城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乡镇水厂改造、乡镇供水管道改造等续建***+*工程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登录后查看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吴先生****-*******
最高限价 ****万元
代理机构 登录后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桐城市文昌街道文渊路与文澜路交叉口东南**米****-*******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年*月**日**点 计划工期 建设期 ***日历天,管道运营维护期**年。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称 登录后查看(联合体成员*、登录后查看;联合体成员*、登录后查看)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工期 建设期 *** 日历天,管道运营维护期**年。
地址 安徽省桐城市龙眠街道龙眠东路**号
投标价(元) ********.**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丁小华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二级建造册
皖********
设计负责人 金宇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高级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技术负责人 唐劲松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哈尔滨市松花江水源松北区域供水工程荣获****年“海河杯”天津市优秀勘察设计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工程一等奖
企业业绩 *、桐城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东环路等五条供水管道工程(***+*)项目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名称 登录后查看(联合体成员:登录后查看)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工期 建设期 *** 日历天,管道运营维护期**年。
地址 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大桥街道白泽路*号巨方建设大楼内
投标价(元) ********.**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韩芳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二级建造师
皖********
设计负责人 马小雷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技术负责人 李王祥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登录后查看及配套管线工程荣获“二*二一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三等奖
企业业绩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名称 登录后查看(联合体成员:登录后查看)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工期 建设期 *** 日历天,管道运营维护期**年。
地址 安徽省望江县华阳镇大北门街
投标价(元) ********.**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曹鹏翔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二级建造师
皖********
设计负责人 方勤丰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高级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技术负责人 任恒根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后查看)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后查看)。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注册